2019年2月14日
保安局建議修例,容許特區政府以「一次性個案」方式處理內地和台灣等地區的移交逃犯要求,並建議由特首發出「證明書」啟動移交安排。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與部分議員會面,解釋修例純粹為了堵塞漏洞。
去年情人節「行李篋藏屍案」轟動港台一時,香港男子陳同佳涉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逃回香港,因兩地無引渡協議,港府無法把疑兇移交台灣,促使當局提出修例。公民黨立會議員郭榮鏗及楊岳橋,昨與李家超會晤,李於會後稱,案件顯示現時法律制度有一大缺陷,除了不公義,亦無法解決當事人和家屬悲痛,政府須處理這一缺陷。
泛民憂特首攬權政治串謀
政府消息透露,修例要解決的其實不止今次台灣的案例,近年有多宗案件都衍生移交逃犯的問題,包括去年泰國一宗綁架案,其中一名嫌犯持香港護照返港;2016年本港亦發生一宗謀殺案,涉案外籍男子逃離香港,強調當局有必要堵塞移交逃犯安排的漏洞。政府發言人昨宣布,正考慮優化《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公眾可於3月4日前提出意見。
楊岳橋指出,會上曾向李家超提反建議,要求修例容許「一次性個案」的安排只擴展至台灣,或對修例加上「日落條款」,但均被對方拒絕。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質疑,現有轉移逃犯安排下雙方政府須在逃犯令列明人權保障,惟當局提交的文件並無交代有何司法安排可確保疑犯人權。他引述李家超說,政府已經與內地當局就協議展開相關討論。
議會陣線朱凱廸認為,保安局是借台灣案件「暗渡陳倉」,要香港承認與內地有引渡安排,擔心最終北京可與特首一人「傾掂數」,便憑經濟犯罪等罪名引渡異見人士,形容這是「政治串謀」。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則說,難以接受當局建議由特首簽發證明書,繞過立法會啟動移交程序,批評一人獨攬大權。
保安局前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移交程序仍然受到《逃犯條例》保障,例如罪行不可以是政治性質。同樣曾任保安局局長的黎棟國亦說,修例是「好做法」,並無改變法律對嫌疑人的保障,因法庭只會考慮有否足夠表面證據使引渡的罪名得以成立,完全不會考慮政治。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於電台節目稱,太快把修例政治化容易引起恐慌,打擊跨境罪行是每個司法管轄區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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