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19年1月22日

烈顯倫抨覆核一地兩檢違常理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昨為其新書舉行發布會,形容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在過去20年慢慢失效,批評法庭程序被律師的陳詞主宰,真正爭議的問題被擱在一邊,「常理」更被埋沒。他以高鐵「一地兩檢」條例的司法覆核為例,認為主審法官處理條例是否違憲,等同說香港法官可以一聲令下,讓一項已落成並運作的大型基建化為烏有,做法有違常理,亦非普通法傳統。

有效法制 務實為本

烈顯倫昨日致詞時指出,一個有效的法律制度應該以務實為本,着重濟助(remedies)和其實際效果。他提到高等法院去年10月底就「一地兩檢」覆核案聆訊兩天,當時高鐵列車運行已逾一個月。他引述法官在判詞提到:「至於該安排是否合法則是另外一個議題,我會在判詞稍後處理。」他認為,這說法意味一項已落成並運作的大型基建,可以因為一名香港法官的一聲令下便化為烏有,不論這基建是否涉及內地、秏費千百億元公帑,以及已獲人大常委會確認和獲立法會支持。他說:「如果此話當真,法庭話語的權威就無異於上蒼諭示……法庭將等同擁有無上的權力,其行使足以吞噬支持法庭本身的管治制度。」

烈顯倫質疑,該案法官要處理「一地兩檢」條例是否符合《基本法》,但當時不過是進行覆核許可申請,法庭如果遵守司法紀律,法官首要考慮應是「法庭可就覆核申請給予什麼實質濟助?」他反問即使法庭聲明條例違憲,是否可以強迫列車停駛,或把內地人員踢出內地口岸區;他強調,法庭對是否就覆核給予濟助,必須考慮政府的良好施政及大眾利益,而非透過司法程序損害施政或對社會造成破壞。

他又直言,如果法官有思考其憲制角色,斷不會聽取雙方大律師就條例是否違憲陳詞,因為人大常委會的看法毋庸置疑地約束香港法院,聆訊結果亦無實際意義。他形容「一地兩檢」的庭上辯論像「舞龍舞獅」,儼如「鬧劇」。

陳文敏質疑按後果判案

昨日出席發布會的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即場質疑上述說法,認為法治的原則是政府行為必須合法,而政府為一項工程耗資多少,與其決定是否合法無關。法庭亦不應考慮其判決造成的後果,他問烈顯倫其講法會否變成法官依據後果、而非法律去判案。烈顯倫回應說,根據《基本法》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條支柱的地位相等、互不凌駕,但現時問題是法庭似乎將自己置於一個太高的位置,法庭功能並非用本身標準、常規或觀點去評判其餘兩條支柱的行為。

陳文敏會後補充,法庭就「一地兩檢」覆核並非處理應否有高鐵,而是為何可把全國法律適用於香港巿中心,這是《基本法》不容許,法庭便有責任弄清楚條例的法律依據,「政府決定不是至上的,你話法院冇嘢可以做,因為政府都使咗咁多錢,就唔去處理,這點我不會同意。」

放大圖片 / 顯示原圖

放大圖片 / 顯示原圖

訂戶登入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You are currently at: www.hkej.com
Skip This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