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2日
建制派公開要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下周三(26日)大會上不再安排青年新政兩名議員宣誓,否則考慮製造流會阻止。公民黨黨魁楊岳橋狠批建制派的政治表態形同「無賴」,民主派議員下周一將就宣誓事宜與梁君彥會晤,會向梁鋪陳法例對議員須獲安排盡快宣誓的規定。
楊岳橋周五晚回應稱,連建制派「班長」廖長江公開交代他們行動時都說不出任何法理基礎,更無提及任何一條《議事規則》,是足以支持他們要求立法會主席不准許個別議員宣誓。民主黨涂謹申亦抨擊建制派叫主席做違法的事。
據悉建制派認為《議事規則》92條予主席有酌情權,理由是二人的宣誓資格正被司法覆核;較早前亦有另一建議,可按《議事規則》91條,動議暫停《議事規則》18條對會議事項次序之規定。
吳文華:主席需有很好理由
立法會前秘書長吳文華接受本報查詢時指出,凡是暫停《議事規則》任何條文均須大會通過,這議案的性質是否可以凌駕18條的規定而先放在議程首項,或是否屬於92條範圍內的事宜,須按個別實際情況由主席考慮。對於現時情況是否足以構成毋須大會決定便可不按18條的議程次序,她說:「主席可能需要很好的理由才可這樣做。」
此外,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系教授陳弘毅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出,議員宣誓資格的司法覆核,爭拗範圍超出主席如何執行《議事規則》,而是青政兩名議員的首次宣誓,是否已構成《宣誓及聲明條例》中「拒絕或忽略」作出誓言,及是否符合《基本法》104條對宣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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