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3日
退休保障公眾諮詢下周二結束,爭議點之一是如何處理強積金對沖安排。扶貧委員會成員羅致光【圖】昨出席港台《城市論壇》時再提到以失業保險取代對沖的建議,指經濟轉變導致企業結業的風險,應由整體社會分擔,故政府應承擔失業保險金的部分開支。有勞工界代表反對失業保險金,指變相侵害打工仔權益。
取代對沖被指損勞工權益
羅致光指出,現時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社會功能正等同失業保險,若完全由僱主支付,並不合理,故建議透過增加商業登記徵費及政府注資,設立失業保險金,以分擔經濟環境轉變的風險。
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表明,反對以失業保險取代遣散費和長服金,因前者不計算僱員的年資,相信較資深員工失業保險的上限金額會低於遣散費或長服金,即是侵害勞工權益。
自由黨主席鍾國斌認為,外界不應誇大勞資之間的矛盾,大部分僱主不會因為有對沖安排,便隨意炒人令僱員權益受損,僱主亦無責任保障每名員工退休後生活。他贊成詳細探討以失業保險金作為僱員的短期保障。
積金局主席黃友嘉在另一電視節目稱,今屆政府是最積極處理對沖的一班官員,但政府若設專責委員會處理對沖,目前未必是最佳時機,因為在選舉年,各方仍會態度強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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