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0日
《怪誕經濟學》的作者李維特(Steve Levitt)在差不多20年前提出一個「怪誕」的提議:廢除大學的終身合約制。他當時在博客上是這樣說的:「如果芝加哥大學要廢除我的終身合約,同時向我加薪1.5萬美元,我會十分樂意接受。我肯定不少同行都會接受類似安排。從大學的角度,炒掉一個有終身合約的冗員,省下的錢可以用來補貼10個同事,何樂而不為?」
運作歷史不足百年
很多人都知道,大學不少教授都有終身合約(Tenure)。所謂的終身合約,其實是大學教授在通過考核期後,不會在沒有正當法律上的原因下被終止職位。
這制度其實是近代的產物。根據「美國大學教授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Professors)資料,大學終身合約制源於1940年一份有關學術自由的聲明「1940 Statement of Principles on Academic Freedom and Tenure」。換言之,這制度的歷史少於100年。
一直以來,大學的終身合約制都引來不少爭議。一方面,贊成的人認為,這可以讓學者們在拿到終身合約後,有更多時間及不受外來壓力下專注於重要但花時間的研究,長遠來說,對推動學術發展有重要的作用;另方面,有人認為這是一個「養懶人」的制度(我認識的不少同行都有點不屑那些有終身合約的「老而不」,亦即所謂的deadwood),亦有人認為這制度保護了一些鼓吹「異端邪說」的學者(近年美國保守派人士就對自由左派學者的言論大為意見,本地的建制派亦對民主派學者的言論有所不滿)。
到底大學終身合約制是否利多於弊?我們又應否廢除這制度?
穩定性具吸引力
李維特估計,不少學者都願意為加薪10%而放棄終身合約,這對(不是冗員的)學者和大學是雙贏。換言之,現時大學的終身合約制並不符合成本效益。
不過,李維特沒有考慮的是,不少學者都十分重視終身合約帶來的穩定性。在他發表有關言論差不多20年後的今日,經濟學者在學界之外的私人市場亦十分吃香,除了傳統的各種顧問分析之外,近年很多科企(尤其是電商亞馬遜)出手都十分闊綽,雖然有行家因此「轉行」,但事實上仍然有不少學者不為所動,可見大學終身合約的吸引力是不小。
此外,在大學裏聘請教授的責任都在學校裏其他教授的身上,在沒有終身合約的保護下,教授們會否在「後浪」的威脅下,於招募時更為「保守」?如果真的如此,在廢除終身合約制後,大學的招募責任更多會落在對行內研究了解更少的高層們身上,這對學術的長遠發展又是否一件好事呢?
維克森林大學經濟系副教授、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經濟研究中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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