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8日
一個股權基金或者風投基金無論多風光,投的項目回報率有多高都好,其實基金背後金主──出資方的LP,一開始對基金管理者──GP的信任,才是功不可沒的一環,畢竟如果沒有LP對GP早期的支持,投入第一筆資金作為GP的「開檔」資本,及後投了什麼Home Run deal,之後融了多少期基金的輝煌成績都不用談。就像當年耶魯Endowment作為高瓴的最初期LP,沒有那數千萬美元的出資,哪有今天數百億美元的AUM?
LP出資,GP幫金主投好項目賺錢,這樣的合作模式好像理所當然;然而,LP與GP之間的利益衝突卻從未有停止。有些首次募資的新股權基金,面對財雄勢大又高知名度的LP,一旦能得到他們出資,其他的LP也會逐步加入,所以,GP很難在條款上得到大的優勢。而大型LP也知道新GP很難募資,故此就算看中一些新基金,也會壓價壓得很厲害,例如在基金管理費及Carry提成上,都有幾低壓到幾低;另外,也要求很多的Co-Investment機會,而這些機會當然是繞過基金直接投到項目內,不需要任何管理費及Carry,項目賺多少就全拿多少,但是找項目,對其做深入盡職調查的「粗重工作」,全落在GP團隊上。
合作和競爭 冀做大個餅
更甚者,有些LP也會要求在基金的投資決策有一定的聲音,可能是一票否決權,或者派人常駐成為基金的一個員工等,其實都讓基金管理方頭痛不已。有些國際性LP更開始變得像內地人民幣LP,直接要求GP給一些GP的股權,LP跨界變成GP。
但另一邊廂,當基金慢慢長大,交出亮麗成績表,各路LP都開始搶着要投這個基金的時候,基金在募資時就會有更大話語權,在第二、三、四期基金的時候,有些GP就能拿到2/20或者更高,即2%管理費及20% Carry,以及不給什麼Co-Investment Rights,甚至有些只讓LP有限度地做他們對GP的盡職調查,以及不讓LP在基金年期完結前轉讓在該GP的投資,更有一些會要求LP先放一部分承諾的出資到GP賬戶,而不是等到有項目時,GP call capital的時候才給GP。
其實,投資方與被投資方,一向都既是合作,也有競爭,畢竟在做大個餅的過程中,也有一些零和遊戲的成份,關鍵在於雙方所持的籌碼有多少。目前疫情肆虐經濟下滑,不少基金,甚至是大型基金在募資上也有一定困難,加上GP投資項目的不確定性也大增,不少LP投資GP時都多花時間去研究,慢慢地目前的投資優勢,逐漸從幾年前好景時在GP的手上,逐步轉移到LP那邊,加上一些有利LP的國際協會及機構像International Limited Partners Association(ILPA)逐漸出現,把各路LP力量結合起來,制定一些有利LP在條款談判時的國際框架及標準,屆時LP和GP談的時候,就變得更有優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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