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7日
各位「巴打」,本港私募基金(Private Equity,PE)GP的Ken陳之前一連三個星期,一起與高仁及戴Sir分享PE的運作方式、高回報秘密及投資「獨角獸」虧本原因,飯局後仍不忘提醒高仁一件事。
這件事就是對賭協議為大部分PE的投資潛規則,PE與企業簽訂認購股份協議時,往往會加入存在陷阱的對賭協議。高仁將會一連兩個星期於本專欄內,揭開多個可能已知或未曾聽聞的對賭協議陷阱。勁不勁?
一般而言,未上市私人企業可能比較「莫財」,引入PE作股權投資為流行的做法。由於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企業與PE簽訂股份協議及補充協議時,往往可能會涉及存在陷阱的對賭協議,就如簽訂「不平等條約」或會悔不當初。
最普遍是以財務業績作對賭,原因是業績是估值的直接依據,其中多數會以淨利潤作為對賭目標。如果企業想獲得PE以高估值入股投資,就必須向PE承諾在特定業績期間達到某個淨利潤水平。
如果在特定業績期間未能兌現淨利潤的承諾,企業通常會以約定公式就差額採取兩種業績賠償方式,一種是向PE賠償股份,另一種是向對方賠錢,又以後者較為普遍。而PE寧願要「茄殊」不要股,是不想泥足深陷。
普遍要錢不要股
各位「巴打」,受到整體經濟大環境影響,企業經營情況時好時壞(唉!近期就肯定是壞),業績亦可能會有賺有蝕,業績承諾作為一種保底條款,令雙方可能會存在很大爭議。因此,企業與PE進行財務業績對賭時,宜設定合理的業績增長幅度,避免誤判將來形勢帶來沉重負擔。
除了財務業績之外,企業與PE的對賭目標也可以是非財務業績,例如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關鍵績效指標)、用戶人數、產量、產品銷售量、技術研發等。
基本上,這些非財務業績是衡量一個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標,都是從每天的數據不斷累積而成,所以對賭目標不可以設定得太細太過準確,建議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否則企業可能會為達到目標,而做出一些相對短視的行為。
提防左手交右手
雖然PE以股權投資方式入股企業,或可以享有在決策管理上的表決權,但亦要提防企業可能「左手交右手」。因此,PE與企業可能簽訂關聯交易的對賭協議,列明在特定期間若發生不符合章程規定的關聯交易,企業或大股東須按規定向PE賠償損失。企業一旦簽訂有關對賭協議,大股東不小心行差踏錯,有可能要賠償巨額損失,隨時得不償失。
另外,PE與企業和大股東會簽訂同業競爭限制的協議,即是企業於上市或被併購之前,大股東不得通過其他公司、關聯方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從事與企業業務互相競爭的業務。PE亦可能會規定企業創辦人於指定年期內不能離職,如果創辦人離職之後,若干年內亦不能做同一行業的事情。各位「巴打」,由於PE投資於未上市私人企業,最主要目的是把企業養到肥肥大大上市,之後退出投資大賺一筆。因此,高仁下星期將會繼續為各位「巴打」撰文,揭開PE針對於企業上市前後的對賭協議陷阱。對賭系列.之二
本欄逢周一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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