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4日
過去數月,香港商界會計師協會(商師會)一直關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對審計人員工作和健康的影響,以及疫情惡化可能對上市公司審計年報工作進度之影響。
許多香港上市公司在中國內地擁有廣泛業務,因此其會計部門或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需要派遣人員前往內地核數。但自從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在內地爆發後,中央政府率先宣布延長農曆新年假期,湖北武漢及中國多個城市被封城,內地多個省市禁止外地人進入和實行交通管制,嚴重影響香港審計人員前往內地進行審核工作。事實上,本港不少會計師事務所,為了員工健康安全,早已指令員工家居工作和取消所有出門外勤公幹,前往內地進行審核工作近乎停頓。
會計界早已料見新冠疫情會對上市公司構成壓力,尤其是以12月31日為財務結算日的上市公司,因為按上市規則的要求,香港上市公司必須在財政年度終結後的三個月內刊發經審核的全年業績,否則可能會被停牌。
2月2日,會計師專業發展基金及商師會連同多個會計專業團體,聯署促請香港特區政府面對疫情,重視會計從業員的生命安全,考慮延長相關財政申報期限。
2月4日,證券及期貨事務監管委員會(「證監會」)及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發表聯合聲明,表示如果上市公司無法獲得核數師的同意,但在其他方面完全遵守上市規則內的其他滙報規定,便應在三個月內刊發未獲核數師同意的初步業績,在這情況下,其證券買賣將能夠繼續進行。聲明同時又要求上市公司的審核委員會對尚未與會計師取得同意的財務報表的完整性肩負監察責任,但商師會憂慮這做法將無必要地增加審計委員會的負擔和工作。
疫情肆虐 阻礙審計工作
2月10日,商師會回應證監會及聯交所的聯合聲明時指出,按內地目前所採取的各項防疫抗疫措施,香港的審計員若現在要北上進行審計工作,除了冒着感染肺炎的風險,還要接受14天的隔離觀察,而某些基本審計程序需要與內地客戶的財務團隊當面完成的,且在處理審計程序上,需要向國內銀行對財務表的真確性取得確認書,可是內地的銀行和金融機構同樣受到疫情影響,未必能夠適時配合。所以商師會提出容許年度為12月31日的上市公司已審核的業績公布期限延至4月30日的建議。
3月中, 商師會及會計師團體再次約見監管機構,游說他們放寬業績公告限期,隨後證監會及聯交所在數天內發出第二次的指引,表示理解疫情對上市公司和專業服務機構造成運作困難,故允許上市公司將刊發年報的初步期限延長60天至5月中。不過商師會仍然認為在疫情全球大流行的狀況下,不少上市公司很難及時刊發全年業績報告。
根據聯交所公布的最新資料顯示,於去年12月底結束財政年度即須於3月底前刊發年度業績的上市公司有1792家。當中有1399家上市公司,即78%已刊發取得核數師同意的年度業績;而有384家上市公司,約21%發布未獲核數師同意的初步業績或重要財務資料。
儘管仍有兩成上市公司未及發布已審核的年度業績,但證監會和聯交所已允許上市公司將刊發年報的初步期限延長60天至5月中,在有需要的情況下,聯交所亦會考慮進一步的延期申請。
對於證監會和聯交所理解肆虐疫情對會計業界造成工作不便而作出的多次指引,商師會表示歡迎。展望未來,若有進一步的情況變化,商師會將會與其他會計團體盡快向監管機構反映。
香港商界會計師協會www.hkbaa.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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