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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7日

徐家健 經濟3.0

圍堵高通給華為的啟示

關於華為,我提出過兩項建議:其一,讓華為在港交所(00388)上市;其二,到質疑甚至企圖封殺華為產品的國家,出租註冊專利供當地公司自行生產。兩項建議,都有執行上的難度,故今天我嘗試自打嘴巴,除分析為什麼該兩項建議一直未被華為採用,亦討論一下高通(Qualcomm,QCOM)近年在資訊科技市場被圍堵的原因。以下先比照兩家公司的發跡背景。

工者有其股勝上市?

以研發CDMA技術標準而著名的高通,1985年成立,至1991年赴美上市,2013年由新CEO接手創辦人家族領導公司,自此股價由高位約80美元跌至今天僅50美元多一點,可想而知小股東近年對管理層多麼不滿。早前另一家半導體公司博通(Broadcom,AVGO)有意斥天價過千億美元收購高通,交易最終卻被美國總統特朗普以「國安考量」為由叫停,小股東唯有把部分怨氣轉移到特朗普身上。

靠代理程控交換機起家的華為,成立於1987年,至今未上市,30多年來在任正非領導下,由集資20000元人民幣創業至今營業額達7000億元人民幣,「小股東」任正非沒有令公司員工失望。據說,任正非僅持華為不到1.2%股份,這是因為如外間質疑華為是由共產黨所控制嗎?他由創辦人變「小股東」,是由於華為裏近半員工都是公司股東,這是任正非多年來信奉以「工者有其股」來激勵員工的後果(外國也有類似的員工持股計劃,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簡稱ESOP)。

還有,騙不了人的是,巨龍、大唐、中興這三家華為多年來的競爭對手,前兩者都是國企,中興則算是「國有民營」企業。是的,中國有名的電訊設備供應商中,只有華為屬民營企業,而且更是從未上市。若內地國企有需要的話,從來是光明正大地上市的,電訊行業也不例外。

在競爭之下,民企發展得比國企好,經濟學者不應感意外。較難理解的是,為什麼需要大量資金投入研發的華為,可以爭贏本地甚至海外那些資金成本較低的上市公司?有興趣知道答案的讀者,可以調查一下莫貝克這家在1990年初由華為與全國多家省會城市郵電系統聯手成立的合資公司。欲解決資金短缺問題,華為的答案並非上市或借貸,而是與客戶組成聯盟,通過一種富含中國特色的「垂直整合」(vertical integration),同時打破資金和市場兩大困惱。

建議華為上市,要先對其資本結構和員工合約有一定認識,然後考慮到一旦上市,任正非可能會失去公司控制權的風險。華為不希望像高通般,在創辦人退場後價值一落千丈。

出租專利的三宗罪

至於建議華為出租專利,高通多年奉行的「冇專利,冇晶片」(no license, no chips)策略亦有參考價值。華為與高通的分別,除了資本結構和員工關係,還有產品種類。相比高通,華為在產業鏈的位置更像以前的摩托羅拉(Motorola)。雖同樣作大量投資研發,華為生產的主要是較下游的電訊設備,而非上游的半導體。然而,這並不代表華為沒條件出租更多專利,它要避免的只是有一天像高通般,被客戶、競爭對手還有規管機構圍堵。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最近便指控高通以下三宗罪:

In the Complaint, the FTC alleges that Qualcomm is a "dominant supplier" of modem chips and the holder of SEPs essential to "widely adopted cellular standards." The FTC alleges that Qualcomm has harmed competition and violated § 5 of the FTCA via several interrelated policies and practices. First, Qualcomm does not sell its modem chips unless a customer accepts a license to Qualcomm's SEPs, which the FTC alleges Qualcomm offers for "elevated royalties". Second, Qualcomm refuses to license its SEPs to competitors in the modem chip supplier market, in violation of industry agreements. Third, the FTC alleges that Qualcomm has entered "exclusive dealing arrangements" with Apple, an important cell phone manufacturer.

成也專利,敗也專利。因「冇專利,冇晶片」的策略,高通被質疑濫收專利費用;拒出租專利給競爭對手,涉違反業界協議;獨家交易安排,則遭指損害競爭。經濟學者均明白,專利是為鼓勵研發而製造壟斷,問題是反壟斷法不容許其無限延伸。華為若決定踏上出租專利的路,要參考未來幾年各地的反壟斷法與電訊行業如何圍堵高通。

作者為香港亞太研究所經濟研究中心成員、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及資訊經濟計劃附屬學者

http://www.facebook.com/economics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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