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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1日

畢老林 投資者日記

亂搬概念好事變壞

12月10日,周一。在美股氣勢如虹那段日子,最吸睛的標題之一乃〈蘋果與亞馬遜誰先登上萬億美元市值寶座?〉賽果作實後,兩隻股王雙雙從天堂跌落凡間,破頂不久便自高位回落兩成以上,萬億巨企地位不保之餘,兩大科技霸主且齊陷熊市。

傳媒任何時候都要「搵嘢嚟講」,市值萬億曇花一現不打緊,蘋果、亞馬遜步下神壇,微軟這隻過氣股王卻「鹹魚翻生」,重拾全球市值第一光環雖恍如隔世,但就像陳年佳釀,日子愈久愈可貴。然而,從看熱鬧的角度着眼,蘋果、亞馬遜鬥快成為萬億王者,勝敗取決於誰股價上升動力較強,令觀戰者看得大叫過癮。微軟加入戰團後,市值第一之爭變成鼎足而三,本應更有睇頭,惟觀眾反而愈看愈不是味兒,皆因此時此刻鬥的不再是誰憑藉較強動力壓倒對手,而是三股中哪隻洩氣較慢、跌得較少。

誤導受眾不倫不類

美股市值之戰雖已無甚足觀,惟在兩虎相爭戲碼最強時,老畢經常想及一事:市值逼近萬億美元的企業,倘若繼續以每年雙位數百分率compound下去,這些公司離「哥斯拉襲地球」還會遠嗎?

以今年9年高位計算,亞馬遜過去一兩年增添的市值,已比得上2016年整家公司的市值,更相當於許多標普500指數成分股加起來的市值總和。如此驚人的勢頭,真的可以無止境地維持下去嗎?

在思考過程中,老畢無意間發現了一件十分有趣的事,在蘋果、亞馬遜、微軟三巨頭鬥跌得少的當下跟大家分享,似乎有點崩口人忌崩口碗,可是在下意非揶揄投資者對科網龍頭抱有不切實際的期望;恰恰相反,我想指出的是,不少論者於質疑巨企增長前景時,往往錯用概念誤導受眾,令本來極有意義的分析變得不倫不類,好沒來由的把事情弄壞。

跟「大數法則」何干?

早在三四年前,老畢已多次在著名財經媒體上看到論者以「大數法則」(The Law of Large Numbers)為基礎,質疑科網天王年復年維持高增長的可能性。相關疑問既適用於iPhone銷情飽和後蘋果的業績增長,亦可以像老畢一樣,對亞馬遜市值能否以每年幾十個巴仙的步伐增長下去投以懷疑眼光,本質上皆立足於企業達到極大規模後,再增長的空間必會受到限制。問題是,這跟「大數法則」有何關係?

所謂「大數法則」,指的乃在隨機測試中每次出現的結果都不一樣,但大量重複測試所得結果的平均值,卻幾乎總是較接近於某個預期數值。所以如此,皆因在大量的測試及觀察中,因個別或偶然因素產生的差異會相互抵消,從而使現象的必然規律得以顯現出來。這個概念被廣泛應用於保險業,成為合理釐定保費的數理基石。

單聽名稱,老畢可以理解何以那麼多人把「大數法則」與企業增長極限扯在一起。名不見經傳之輩亂搬概念情有可原,惟犯上這種錯誤者若是長春藤學府的名師,就有點兒說不過去了。老畢近日發現,曾獲普立茲獎的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James Stewart,早在2012年於《紐約時報》撰文「批死」蘋果股價見頂時,有這樣的一句話:Here is the rub: Apple is so big, it's running up against the law of large numbers. 倘若他只是隨口說說,老畢還可疑中留情,但Stewart煞有介事地寫明「大數法則」的出處及定義,那就想幫都幫佢唔到了。

樹木不會長到天上去

任何企業發展至某個階段,不論盈利還是股價,要維持投資者習以為常的增長都會愈來愈難。消費者口味、科技轉變以至競爭加劇,皆足以為今天的霸主帶來巨大挑戰。Stewart若不是「想當然」地亂用概念,縱使太早為蘋果股價嘜頂,成為好友眼中的「明燈」(六七年前誰知),文章的參考價值亦絕不會大打折扣。這位得獎教授只須把「大數法則」改成「樹木不會長到天上去」(Trees can't grow to the sky),跟他要傳達的訊息就貼切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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