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4日
香港年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年金公司」)推出的終身年金計劃於上周三(8月8日)截止登記認購,並在上周五公布共收到9410宗認購意向登記,平均認購額約52.5萬元,總認購額約49.4億元,只佔100億元發行上限不足一半,認購反應遠遜預期。年金公司執行董事兼總裁劉應彬透露,100億元發行限額乃是風險管理上限,非銷售目標,並有信心終身年金計劃會如安老按揭計劃一樣,逐漸為公眾接受。
籌劃退休生活的財政是一個十分務實的人生計劃。原因很清楚:第一,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階段,年老無可避免;第二,退出職場後意味從此缺乏穩定的工作收入,卻仍有生活的必須支出,甚至醫療費用有增無減。及早作出退休財務安排,是理性的選擇。
勞工普遍缺「本錢」退休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去年底委託尼爾森(Nielsen)對575名強積金成員就退休後的財務問題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只有23%受訪者認為累積的資金足夠退休之用。據報告的分析,若按照當前的生活水平,長者到65歲退休,每人平均需要積累310萬元才可維持退休前的生活水準。然而,受訪者預期,自己於退休時只能積累到120萬元。換言之,在退休時,每人平均有約200萬元資金缺口。
面對這個缺口怎麼辦?大部分受訪者會考慮調整生活質素(64%),例如減少每月開支、延遲退休年齡及減少旅遊次數,亦即降低退休前的生活水平。
香港年金有限公司由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全資擁有,而按揭證券有限公司則由香港政府通過外滙基金全資擁有,該公司主席為財政司司長,意味計劃的背後是政府為合資格的香港居民提供一項穩健的退休理財規劃選擇,並非一項退休保障政策。
只是保險產品
長者終身年金計劃是一個保險產品,並非退休保障計劃,亦非扶貧措施。究竟長者終身年金計劃有沒有吸引力?筆者認為,如果把投保視為退休後收入的一環,亦即並非單靠購買這項保險產品來支撐整個退休生活開支,計劃有可取之處,理由為何?
第一,因為投保取得的回報,風險為零,基於政府「孭上身」。按照計劃,投保會有182個月的「保證期」,期內年金公司保證向投保人發放的總金額,等同繳付保費的105%。以投保100萬元為例,投保人保證可獲得105萬元(累計實收105.56萬元)。如投保人的壽命愈長,可收取的累積年金總額亦會愈高,甚至高於保證的105萬元。
假設一名65歲長者投保100萬,在投保後一年不幸身故,保單所指定的受益人有兩種方法取回保金,其一是繼續收取餘下未派發期數的保證每月年金金額,直至所收取的累積保證每月年金金額,達到繳付保費的105%為止;其二是一次過收取當時保單內的保證現金價值,採用此方法將無法取回全數投保金額,只能取回66.31萬元的身故賠償保證,連同投保人已取一年的年金6.96萬元,受益人只能取回約73.27萬元,「蝕」近30萬元。由此可以看到,終身年金計劃是一個名副其實的保險產品。
第二,年金計劃的平均內部回報率(Internal Rate of Return.IRR)約達4厘之譜。當然,具體回報率視乎投保者的年齡、性別及投保額而定。IRR有4厘回報,相比其他投資工具如股票、外滙或物業收租,這些投資工具的回報有可能跑贏終身年金的投保收益,但這些投資具有一定風險。反之,終身年金計劃的資金風險為零。
筆者一再強調終身年金計劃是一個保險產品,因為計劃最值得聚焦的地方,是該保險產品可以用來對沖長壽的照顧成本與生計上升風險。由於年齡愈大,照顧自己的能力不斷弱化,需要外在力量來照料,最直接如醫療開支上升,因而「照顧成本」亦會隨年紀增長而不斷上升,生計負擔有增無減。
體弱多病者投保吃虧
基於「保證期」後仍然健在的投保人可繼續收取年金,這些每月收入可以用來支付不斷上升的照顧成本等開支。換言之,長者年金計劃這個對沖長壽「照顧成本」上升和生計負擔加劇風險的功能,在人口加速老化的社會尤為重要。從期望管理的角度看,沒有人能夠準確知道自己壽命的長短,假設在65歲參與終身年金計劃投保100萬,到80餘歲,甚至90餘歲,仍可以每月得到所定的年金,即使貨幣受到通脹一定侵蝕,但資金仍然有助支付生計開支和照顧費用,這應該是計劃的主要目的。
年老體弱的人在保證期內身故的機會較高,故是否值得參與便需要仔細衡量,有所商榷。值得一提,政府有顧及對有經濟需要的長者予以幫助。社會福利署豁免認購年金的資產,投保資格不設資產審查,亦即投保保費金額、年金、退保金額,不計算為資產,讓他們可申請長者生活津貼。只要年齡達到65歲或以上,為香港永久居民,即符合投保資格,可見政府以相當寬鬆的立場來推出這個年金計劃,也反映政府在退休保障的政策上,向前踏出了一步,這一步伐雖然幅度有限,卻值得讚許。
首要解決居住問題
筆者認為,讓長者退休後生活質素得到保障,終身年金計劃需要其他社會政策配合,否則成效有限。譬如,在公共醫療上,政府必須加強服務。目前,本港樓價飆升之勢驚人,若長者退休時,沒有可靠的安居之所,即使每月得到五千多元的投保回報金,也屬徒然,最終仍只能節衣縮食,因為區區之數,根本無法在私人市場租賃到一個地方安身居住,遑論解決衣食行等問題。
因此,政府設法解決住房問題,把住房回歸到居住為第一屬性,縮小租賣物業市場與市民負擔能力大大脫節的現況。借鑑澳洲昆士蘭州政府的一項親民政策,若當地居民為首次置業者,購入一個價值75萬澳元或以下住宅單位,可申請政府給予2萬澳元補助。當然,這不是說我們需要機械式地複製人家的政策,而是參考其他國家城市,在改善住房可負擔性問題上的政策智慧,使政策的制訂更具建設性。
至於在政策選項時亦要審慎。面對樓價飆升不止,有意見提出,是否可以提早把強積金供款提取,以助市民置業?對於這項意見,筆者認為此建議絕不可取,尤其在目前物業市場處於極度亢奮狀態下,箇中也蘊含不少樓價下跌風險,包括落實利息上升周期;加上中美貿易戰帶來的風險,市況一旦逆轉,輕易把強積金提早提取的資金吞噬淨盡,反而政府加快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增加僱員的儲蓄和資金積累,對市民的退休後保障生活質素更有幫助。
綜合來看,對於協助長者保障退休生活質素,政府作出政策承擔是責之所在。照目前情況看,政府除了推出終身年金計劃外,還有計劃盡快落實提高強積金供款額,財政司司長更提出僱員自願供款可以考慮提供稅務扣減,這些利民紓困的措施都很值得支持。
另一方面,如今市場上也有金融機構為長者提供年金計劃。對於私人市場所提供的年金計劃,筆者建議政府可以考慮,對於一些具有質量和合適的保險產品,在具有適當的政策監管和保證下,對市民購買了這些保險產品作出稅務扣減。通過稅務誘因,讓市民多一些選擇,也可讓私營與公營的年金計劃「互補」不足,使終身年金計劃市場發展得更為完整。
本文由科大商學院傳訊部筆錄,麥寶龍博士口述及整理定稿
作者為香港科大商學院會計學系高級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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