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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9日

溫天納 納論神州

香港新股改革 能否掃走妖股

上周,筆者為內地兩家央媒進行兩場香港回歸20年的電視節目錄影,其中一場訪問了港交所(00388)行政總裁李小加先生。主持問筆者,如何回應香港的金融中心優勢。筆者表示,香港無疑還是內地的超級聯絡人,但是目前北京、上海、深圳某程度上也早已成為其他的超級聯絡人,香港優勢已削弱,當中更看似缺乏創新能力。

值得關注的是,香港作為中國的獨家國際金融中心,已經徐徐下降成為中國的一個重要國際金融中心,獨家的地位漸消失,這是筆者在金融市場工作25年的觀察。故此,全方位的市場改革及創新實在刻不容緩。上周五,香港交易所終於宣布了市場改革諮詢計劃,當中除了收緊主板及創業板的上市要求之外,港交所更提出設立一個包含兩個板塊的創新板, 非常明顯是想重奪香港作為中國融資中心的地位。

設創新初板規定寬鬆

日後,香港交易所有可能出現四個上市板塊。筆者認為,創新初板及創新主板的建議允許企業在香港作第二上市,主要是希望吸引內地科技企業回流香港,內容的確頗為創新,而且日後同股不同權,以及一些採用特殊企業結構的企業,也可以到香港上市,顯然易見是希望吸引包括阿里巴巴在內的內地科技股回歸香港。另建創新主板及初板,將能較順暢地吸引運作成熟的超大型科技企業到香港上市。一系列計劃能否通過,估計還須看特區政府的監管機構的取態,以及市場諮詢的結論。

仔細分析,創新初板首次上市規定比較寬鬆,只開放給專業投資者。此板不設立業務紀錄或最低財務要求,不需要提供相同的股東保障水平,容許不同投票權架構,內地上市企業亦可來港進行第二上市而不受限制,但上市時候市值最少達到2億港元,要最少100名投資者。創新主板首次上市規定比較嚴謹,申請上市公司要符合盈利測試、市值/收入/現金流測試或市值/收入測試這三項財務資格標準其中一項規定。此板同時開放給散戶和專業投資者,若已經在紐約交易所和納斯特上市的企業來香港上市,可以豁免提供相同的股東保障水平。而內地上市企業來港進行第二上市同樣不受限制,當中,容許不同投票權架構,但需要最少300名投資者。

參考統計,去年在紐約紐交所和納斯特上市的企業,約68%實際上是虧損的。創新板的推出,反映出創業板面臨的問題,交易所已不想再押注在創業板,估計創業板自身價值將有所下降。回想過往,設立創業板的初衷原本是希望孵化出成功的增長型股票,但當初在細節條文上看似過於彈性,當時沒人知道影響會是什麼,20年後問題終於出現了。

參考最新的諮詢文件,改革明顯要糾正相關錯誤,創業板申請人預期最低市值要求和現金流規定都有所提高。主板申請人預期最低市值要求擬提高一倍多,至5億港元。創業板控股股東的上市後禁售期由一年延長至兩年,所有創業板IPO須包括公開發售,佔比不少於總發行量的10%。的確,強制公開發行將擴大股東基礎,並有助於降低上市後的股價波動,不會出現股份突然抽升數十倍的畸形現象。

過去幾年,香港新股市場的確出現很多異象,一大堆不應該上市的企業竟然成功上市,股價更瘋狂飆升,與此同時亦有一大堆超小型不知名的保薦人蜂擁出現,擾亂市場秩序,打破市場的自律規則,一切正不斷蠶食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信譽。在國際投資者眼中,絕大部分在香港上市的細價股及小盤股價格震盪、成交量低、存在所謂殼股等等問題。透過新股改革,某程度上有望掃走妖股。與此同時,香港成立創新板,亦可望與深圳競爭作為內地的創新融資中心,鞏固香港作國際資本市場的角色,值得期待。

最快兩年後才成事

不過,筆者估計改革落實需時,參考以往推出創業板的安排,諮詢期需要數月,細節條文的推出將在2018年,真的要落實也是2019年之後的事情,故此創新初板及創新主板的推出時間最快可能在2019年,甚至是2020年。而主板及創業板條例的收緊最快明年才能成事。在一片改革聲音中,不能否認的是,未來的創新初板及創新主板設立,亦將引起大眾關注企業管治的問題,對監管機構及投資者而言,將會是極大的挑戰。

作者為資深投資銀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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