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7日
明朝16個皇帝,277年,除了開國的朱元璋和朱棣,能被稱道的只有明宣宗朱瞻基和明孝宗,是相對清明,其中明仁宗和明光宗做不到一年就死了,明惠文帝做了4年就被趕下台,其中兄弟相傳凡四次。
明英宗做了14年,寵信太監王振,土木堡之役被也先所擒,變了囚徒。弟弟接位7年,結果「南宮復辟」,再次上位。弟弟死得不明不白,但英宗亦只幹了7年而無業績,兩兄弟都年未過40就死了。
明代16帝,居然有9個未過40歲,朱元璋傳下什麼遺傳基因,而最長命的兩個卻都是昏君。明世宗朱厚熜,得年60,在位45年,重用嚴嵩20多年,在位年間,杖殺大臣,遠超前朝,單是嘉靖三年一案,下獄廷杖者134人、病創而死18人。
嘉靖14年,獄中文武官員達140人,「公卿之辱」,前此未有,明朝之濫刑、濫殺,加上東廠西廠, 有識之士,誰肯做官。
明朝「自陷於不救之地」,崇禎上位用刑頗急,大臣多下獄,崇禎的「亡國之臣」,大都下場如此。崇禎因濫殺亂殺,以至於「賞罰太明,而至於不能罰」,「制馭過嚴,而至於不能制」。
崇禎殺袁崇煥,自毀長城,錢穆評為「非罰之明而馭之嚴」,將大臣人人視為魏忠賢,「皆曰可殺」,崇禎無人可制,相權已不存,是朱元璋所造成,無得怨,明朝皇帝殺人,「殘酷無理,殆為有史以來所未見」。讀史之人,無人願意回到明朝,「反清」可以,「復明」不必了。明朝能有一仁宗,惟只做了10個月就死了。明朝皇帝不仁,可以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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