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9日
鑑於人們對公司披露企業社會責任訊息的期望不斷提高,為了解當前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現狀和趨勢,畢馬威於2015年開展了一項調查,並分析了45個國家、4500家公司的報告。究竟中國企業在這次調查中的表現如何?
根據畢馬威第9次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調查,在45個國家總數達4500家的百強企業(N100 公司)之中,有接近四分之三報告社會責任,這比例於2013年為71%。亞太區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率(79%)最高,其次為美洲(77%)和歐洲(74%)。
相對全球趨勢,78%的中國N100公司報告企業社會責任,較2013年的75%和2011年的59%有所提高。
百強企業報告社會責任增多
法例要求仍是公司進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主要推動力。調查發現,自2013年以來,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比例上升最大的國家和地區是印度(+27%)、南韓(+25%)、台灣(+21%)和挪威(+17%)。在這四個國家和地區當中,有三個(印度、挪威和台灣)的增長是受到政府或證券交易所強制報告要求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比例超過90%的9個國家都制定了強制報告要求,這9個國家分別是:印度、印尼、馬來西亞、南非、英國、法國、日本、丹麥和挪威。
就香港而言,彭博於2015年4月對隨機抽取的330名發行人進行了一項有關其2013年環境、社會及管治滙報(類似於上述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調查,約覆蓋發行人總數的20%。調查顯示,整體滙報比例為46.4%。我們預計,一旦香港交易所將現行的環境、社會及管治披露要求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釋」的級別,報告比例定會出現大幅上升。
對企業社會責任訊息進行第三方獨立鑑證,已成為全球按收入最大的250家企業 (G250) 恪守的標準做法。G250公司中近三分之二 (63%) 對企業社會責任訊息進行獨立鑑證。全球範圍內,N100公司的鑑證率也從2013年的38%提升至2015年的42%。
在中國,企業自主選擇進行外部鑑證。儘管如此,在報告企業社會責任的N100 公司中,近半數(46%,即78家中的36家)選擇進行鑑證,以提高公信力、報告質素和相關資料的可靠性。這比2013年的43%略有提升。我們認為,隨着愈來愈多的企業認識到鑑證的價值,鑑證率將繼續提高。南韓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雖然鑑證在韓國屬於非強制性質,但仍有86%的報告企業為提升公信力而進行外部鑑證。
全球G250公司和N100公司的第三方鑑證市場基本上由大型會計師事務所主導,進行外部鑑證的企業有65%選擇大型事務所。在中國,選擇會計師事務所的比例較2013年提高了9個百分點。
亞太區報告質素提升
本年度,畢馬威第二次利用其專有的評估計分法,分析了G250公司發布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質素。質素評估基於7項標準:(一)權益人的參與;(二)重要性;(三)風險、機會和戰略;(四)目標與指標;(五)透明度與平衡;(六)供應商與價值鏈;(七)企業社會責任管治。由此得出每家企業的得分,總分為100。
調查發現過去兩年內出現了以下重大進展:
‧亞太區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質素略有改善,但其他地區的報告質素則輕微下降。值得注意的是,愈來愈多的亞太區公司在報告中明確指出其權益人,說明如何贏得權益人的參與,以及對其意見採取了何種行動。
‧企業在報告影響業務的環境和社會趨勢以及風險方面有所進步。
‧更多的公司表示業務受到了氣候變化影響。
碳報告三大缺點
隨着對企業提供清晰、一致、透明的碳排放及減排訊息的預期愈加上升,碳報告的重要性將進一步提高。在這樣的認識基礎上,本年度畢馬威首次分析了G250公司的碳訊息。碳報告的質素按重要性和資料、目標與表現、溝通等方面加以評估。每家G250公司都得到相應評分,滿分為100。
G250公司包括39家中國公司,他們得分較低,平均分僅為10(滿分為100)。主要原因是其碳報告存在下列不足:
一、在G250公司中,中國公司對自身直接排放(範圍1)和採購電力的相關排放(範圍2)的報告率低於全球平均水平。而沒有一家中國公司報告其供應鏈的碳排放(範圍3上游)或使用或處置公司產品和服務而產生的碳排放(範圍3下游)。
二、中國的G250公司中,僅有3%制定了減排目標,而國際平均水平為53%。相比而言,大多數德國企業(94%)和英國企業(83%)均已制定減排目標。
三、中國的G250公司中,僅有23%解釋了減排如何促進業務發展,低於51%的國際平均水準。這可能反映出中國企業尚未認識到減排的好處。從國際範圍來看,25%的G250公司認為,減排降低了經營成本,20%認為減排提高了效率,還有15%認為減排促進了創新。
作為發展中國家和世界最大的排放國,中國承諾減少碳排放,預計中國的排放最遲到2030年將達到峰值,而中國的目標是在2030年將碳強度(單位GDP的排放量)於2005年的基礎上減少60%至65%。另外,今後15年內,非化石能源佔能源消費的比重將提高到20%。中國還將在2017年正式推出自己的碳交易體系。
開發低碳產品刺激業務
最近,中國發布了首批10個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通則,涉及發電、鋼鐵、化工和水泥等行業。
因此,可以預見,高排放業務的成本將進一步上升,企業將面臨更為嚴格的法規、碳定價以及更高的減排目標。中國公司在本次調查中得分較低,若要滿足更高的排放及報告要求,還須付出更大努力。
另一方面,機遇也是存在的。例如,企業可依據客戶需求變化開發低碳產品,以此尋找新增長策略。
此外,綠色債券成為了新的融資方式,而且日益成為受到可再生能源等項目歡迎的融資機制。鑑於這些最新發展,我們認為成為低碳企業的動力將比以往更強,企業應積極做好準備,以便從低碳的可持續經濟發展中受益。
鄭詠嫻為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
吳順賢為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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