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7日
過去一周,全球媒體關注香港爭取民主的群眾運動,社會賢達近日集體勸告示威學生撤退,認為應收放自如。不少朋友認為,這些社會領袖是得到政府訊息說鎮壓在即,而哀求群眾撤退。不過,筆者和其中好幾位談過,他們的真正憂慮並非單是即時鎮壓,而是出現的任何變數,都可能被北京演繹為「顏色革命」,屆時不單換來鎮壓,還會出現天翻地覆的可能。
不過,反過來說,只要北京不正式下這定性,將之視為地方管治問題,則出現悲劇的可能性極低,堅持下去,還可能有意外收穫。看《人民日報》社論,日前說「極少數人想通過香港進而在內地搞顏色革命」,但畢竟未直接說香港「正在」搞顏色革命(雖然其他「評論員文章」已有直接聯繫)。這一線之差,對群眾而言也許分別不大,研究國際政治的朋友,卻會明白這是差之千里,乃至是成敗關鍵。
劃清界線 只求改革
兩年前,筆者曾寫下《反顏色革命:解讀北京對港政策調整的國際關係框架》一文,當中觀點並未過時,其實都是預言今天大局。這幾天,香港各界,包括中間派與溫和建制派,都在說服北京,這不是顏色革命,有學者匆忙聯署和這名詞劃清界線,有學術前輩到電視台解釋何以不能用「革命」一詞,也有組織者高調自白說只求體制改革,絕不求革命。然而,對北京而言,假如劇本已定,這些姿態是不夠的,因為尚有好些一般人不留意的技術關鍵,足以定性為「國際事件」。
各國顏色革命被認為有美國在背後,其中一大證據,是與美國政府直接聯繫的基金會,均有在爆發革命的地方運作,尤以接受國務院經費的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of Democracy,NED)及其白手套,例如美國民主研究院(National Democratic Institute,NDI)為代表。筆者對把一切歸因「外國勢力」的理論從來反感,但在國際關係行規,確實不當上述組織是NGO,而視為「國家行為」。
筆者剛在法國遇上一位曾任聯合國秘書長顧問的黎巴嫩前部長,問及有關問題,而黎巴嫩才是第一波顏色革命(所謂「雪松革命」)的發源地。他直言,一般西方NGO不應視為外國勢力,但各國必當NED、NDI屬國家行為,並認為兩者在格魯吉亞革命確有特別關鍵角色。若運動有上一代組織者或其相關機構曾明顯接受這些組織資助,定必成為北京的「證據」,組織者或應表達一定態度或切割,因為根據國際關係約定俗成,要是北京將運動定性,舉出與NED及NDI聯繫的證據,國際社會的同情(這是對鎮壓的制約)就會大減。
另一重點是訴求,外國顏色革命的模式,一般以群眾運動挑戰(被指是舞弊的)選舉結果,而推翻選舉結果,往往帶來體制改變,因此是革命。爭取民主普選,只屬體制內之事,港人爭了多年,無論成功與否,北京都應明白,本難被歸類為革命。但弔詭的是,一個司空見慣的口號 ─「梁振英下台」,群眾可以大喊,但根據上述定義,只要組織者將之列為官方訴求(群眾不一定當那些人是領袖,北京卻是當的),配合曠日持久的街頭運動(而不是2003年七一遊行「倒董」那種一天為限的合法遊行),卻會分散對爭普選的聚焦,被上綱上線為「推翻選舉結果式政變」,反而成為當事人自保及連任的武器。
學聯忽然發出聲明,明言「雖坊間有論調形容是次運動為顏色革命,但我們在此重申,整場運動是單純地以爭取香港政制民主化為目的,聚焦在改革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席的選舉方法」,不再以「特首下台」為對話前提,政治智慧之成熟,國際視野之宏大,令人刮目相看。反而是上一代組織者,並未顯現這智慧。
作為經常接收相關資訊的國際關係研究者,坦白說,筆者還是擔心。新一代精英是香港的最後希望。「佔中三子」筆者都很尊重,他們或許領導不了群眾,卻比群眾明白國際關係,明白「如何不給予對方製造悲劇的藉口」,不單是開放一條行車線的交通決定,而是開放一條生機的政治決定。針對上述兩點,希望他們以基督徒的犧牲精神,守護下一代,讓香港迎接最美好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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