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19年11月16日

Dimitar Lilkov EJ GLOBAL plus 環地視野

應對AI大局 歐盟研科技法律2.0

歐盟患了「數碼頭痛」病。歐洲在二十世紀末曾是資訊及通訊科技的世界領袖,如今卻在數碼領域被排除出領導地位。如果你看看全球頂尖數碼公司,只會找到美國或中國的公司,由蘋果到百度都是,卻不會看到歐洲企業。而且,美中兩國很大機會將主導金融科技(FinTech)市場,並在未來10年的人工智能(AI)發展方面領前。

2016年英國脫歐公投受到劍橋分析影響公投結果的醜聞爆出後,社交媒體上的虛假訊息仍對歐洲構成巨大問題。近期一項由牛津大學的牛津網絡研究所進行的研究發現,有證據顯示今年全球有70個國家曾出現有組織的社交媒體政治宣傳運動,較2018年的48個有所增加,該研究其中一項主要結論稱:「電腦運算宣傳(Computational Propaganda)正成為日常生活中,普遍而無處不在的一部分。」

社媒要為不當內容負責

歐委會為了應對這些問題,推出自我監察性質的《有關虛假訊息的工作守則》,推動大型科企採取行動,歐委會在2019年每月都提交報告,就Google、Twitter或Facebook(fb)等數碼平台在提高政治廣告透明度的進度作出滙報,並追蹤他們阻截虛假訊息有何實質行動。結果發現fb吹噓創立的廣告圖書館可提高透明度,但實際上,這個廣告圖書館只是局部運作,而且充滿技術問題。創辦人及CEO朱克伯格應承讓學者獲得更多相關資料,以研究在其平台上的虛假訊息宣傳活動,但承諾只是空言,專家和學者嘗試獲取資料時處處碰壁。

大家不敢面對的事實是,靠數碼公司自我監管,並不可行。新一屆歐委會可能提出有約束力的法例,要求數碼公司要為在其平台上的特定內容負責,科技公司可能必須容許合資格研究員可恰當地獲取平台上的資料,以研究虛假訊息的模式。即將出台的《歐洲數碼服務法》亦會在要求移除非法內容或仇恨言論方面,提升對數碼平台及服務的責任及安全規則。

歐洲領袖開始意識到,歐盟在AI發展方面落後他人,亦知道在高度連結的世界,為前景秀麗的AI訂立標準,十分重要。目前為止,無論是歐盟極具雄心的科研資助計劃Horizon 2020,還是成員國提供的資金,都不能跟北京的進取戰略相比,後者要提拔一些中國科企成為一流企業,並在2030年前成為全球AI領袖。在美國,科技公司在AI專利方面處於領導地位,國內頂尖大學進行領先的機器學習研究,矽谷及其風投基金的誘惑繼續在吸引着有前途的歐洲企業家及科學家。

在2019年春天,歐委會發表了萬眾期待的《可靠AI的道德指引》,這份文件提供了至今最全面的AI道德原則,提出了若干核心原則,以及對用家權益的保障。問題在於,就算是世上最具野心的道德框架,也不能保證這些指引會被嚴格遵守,因為這是沒有法律約束力的。最大的困局就在這裏:歐盟是否能夠推出另一套AI治理模式,而該模式是前後一致並有法律約束力呢?就臉部辨識軟件或致命自動武器,會加入什麼特定規則(或禁令)呢?例如,歐盟是否會由不符合其標準的中國,進口臉部辨識或監視技術呢?

新一屆歐委會預計在2020年年初,提出有約束力的立法草案,更有力約束科企,而且不只涉及道德問題,歐盟希望同時能應對到AI在未來10年所帶來的機遇和風險。

研透過經合組織徵稅

歐盟另一個大問題是,亞馬遜、蘋果、fb和Google等美國巨企已成為主導力量,礙於它們在歐洲市場的主導地位,可能會窒礙較小型競爭對手的增長。例如,歐委會針對Google進行了數宗重大反壟斷案件,指控該公司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防止對手推廣自己的服務,至今已向Google施加了超過80億歐羅的罰款,但基於Google每年收入達天文數字,很多人都懷疑這些罰款能否收阻嚇作用改變現況。

歐盟競爭專員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近日提出,歐盟可能改變策略,把證明數碼平台沒有妨礙競爭的責任轉移至那些公司身上。究竟歐委會會否更新其競爭政策法規,且拭目以待,但有一件事是肯定的,標準一定會收緊。

向大型科企徵稅是另一個具爭議的議題。大型數碼公司利用歐盟各國之間的不同稅務規則,較很多其他行業支付較低的稅款。歐委會在2016年曾下令蘋果要向愛爾蘭政府交回超過130億歐羅的稅款,認為是蘋果在2004年至2014年間少交了的稅款。很多環球大型科企都會在全歐盟售賣產品及數碼廣告,但就只向愛爾蘭繳稅,因為公司把運作基地註冊在該國。今年較早時,歐盟嘗試在全歐引入數碼稅,大型科企要把網上廣告收入的3%繳稅,最終因為部分歐盟成員國強烈反對,這個方案終被放棄。現在,歐盟嘗試找出妥協方案,改為在包括有36個成員國的經合組織提出數碼稅,終極目標是找到一個可行的方案,令大型科企繳付它們該付的稅款。

歐盟正計劃收緊針對大型科企的規則,來為未來10年作準備,歐盟在科技戰線方面,被中美夾擊,現在希望迎接風暴,確保能夠準備好在未來保障其公民的權利和自由。

更重要的是,歐盟希望發展出一套全面法律框架,至少可應對AI、臉部辨識和侵犯私隱技術所帶來的挑戰。歐盟有信心在個人私隱以外的議題方面,能替全球訂下標準。本質上,歐盟希望發展出「法律2.0」,跟大型科技建立新的關係,潛在成為其他全球夥伴的模板。

Dimitar Lilkov  歐洲研究中心研究員

翻譯:謝世民

 

放大圖片 / 顯示原圖

放大圖片 / 顯示原圖

放大圖片 / 顯示原圖

放大圖片 / 顯示原圖

訂戶登入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You are currently at: www.hkej.com
Skip This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