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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0日

肖建華囚13年 明天系罰550億

5年前在港神秘失蹤的加拿大籍內地富商兼「明天系」創辦人肖建華,因涉款高達6511億元(人民幣.下同)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違法運用資金等罪名成立,周五(8月19日)遭內地法院判囚13年,由他創立的明天控股更被罰款高達550億元人民幣。

自首認罪立功 獲從寬處罰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單位明天控股、被告人肖建華的行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違法運用資金罪及單位行賄罪,依法應當數罪並罰。明天控股、肖建華的犯罪行為嚴重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嚴重危害國家金融安全,侵害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廉潔性,應依法嚴懲。明天控股、肖建華具有自首、認罪認罰、配合追贓挽損等情節,還有立功表現,依法可以從寬處罰。

肖建華被判入獄13年及罰款650萬元,明天控股則被罰550.3億元,對肖建華和明天控股的犯罪所得及相關利息進行追繳,不足部分責令退賠。這次是繼2018年安邦系之後,內地宣判的另一宗金融大案。

擁加國籍 2017年在港失蹤

該案在7月4日開審,由於肖建華擁有加拿大國籍,加方當時曾向內地法院要求旁聽,惟被拒絕。肖建華2017年初在港神秘失蹤,至今一直未有再露面。當時有報道指出,他是被中國便衣執法人員由香港帶返內地,其家人曾因肖建華失蹤向香港警方報案,而其後又銷案。肖建華當時在本地報章刊發聲明稱,正在國外治療,未有被中國政府綁架回內地,並提到自己是加拿大公民和持有外交護照,受到加拿大領事保護及享有外交保護權。

案情透露,明天控股和肖建華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和監管規定,以分散股權、多層控股和匿名控股等方式,控制多間金融機構和互聯網金融平台,藉以非法吸納和運用公眾資金。當中的金融機構和互聯網金融平台包括新時代信託、天安財險、天安金交中心、包商銀行、華夏人壽、天安人壽和易安財險。

在2010年1月至2017年1月,明天控股和肖建華以其控制的多間公司作為融資和擔保主體,承諾會還本付息,操控新時代信託、天安財險、天安金交中心,分別推出主動型集合信託產品、超出發售比例和銷售規模的投資型保險產品、推售針對個人和法人的理財產品,向公眾非法吸資高達3116億元。

非法吸存違法運用涉6511億

在2012年7月至2017年1月期間,明天控股和肖建華藉着操控包商銀行,使該銀行未有對明天控股的虛假融資專案進行審核,通過直接或間接購買信託、資產管理計劃的方式擅自把銀行客戶資金及受託財產轉予明天控股,涉及金額高達1486億元。明天控股和肖建華也被指在2013年11月至2017年1月期間,操控華夏人壽、天安人壽和易安財險,以直接或間接購買信託計劃的方式,把保險資金轉到明天控股,涉資1909億元。

明天控股把違法取得的6511億元,用於收購金融機構,進行證券交易和海外投資。在案發後,明天控股和肖建華已經變賣相關資產和把資金由境外調回境內,歸還部分違法所得款項。除了非法吸資,明天控股和肖建華也被指在2001年至2021年期間,行賄多名官員,以圖避開金融監管及謀取不當利益,賄款高達6.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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