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0日
港交所(00388)上周五(17日)公布引入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的諮詢總結,較原有建議有多項拆牆鬆綁。摩根大通董事總經理、投資銀行部上市融資保薦部門主管白思佳相信,本港SPAC框架獲放寬後,對各持份者的吸引力進一步增加。她透露,在9月推出SPAC諮詢以來,有愈來愈多潛在SPAC發起人及未上市企業向該行查詢及了解相關機制,現時該行正參與部分潛在SPAC發起人的籌備工作。
權證攤薄上限提高具誘因
本港SPAC上市機制經過市場諮詢後,在多方面均見放寬。白思佳認為,最具吸引力的放寬內容包括有權證攤薄上限提高、SPAC併購交易(De-SPAC)的投票決定與股份贖回權毋須綑綁在一起,以及上市後私募投資(PIPE)要求更具彈性。
她稱,「攤薄上限增加,令條款更有靈活性,SPAC發起人具誘因做得更好。SPAC股份贖回權利不用與投反對票綁起來,能令整個投票機制變得合理,不會因個別原因要被迫投反對票。另一重要之處是PIPE的投資百分比,令我們可以更靈活按照被投公司市值來決定其資金需要。」
雖然港交所已放寬SPAC機制,但仍較新加坡及美國嚴格。白思佳直言,焦點不應放在是否較其他市場嚴謹或寬鬆,更重要是能配合香港市場,「香港正推出能適應市場的不同產品,各個地方均有其法律機制,在現行的監管架構下,已經給予香港SPAC機制很多靈活性,一個好產品是要能適應當時市場需求及監管框架,我相信今次香港的SPAC能夠迎合香港市場的特點。」
隨着SPAC自去年起在美國再度興起,香港也不敢怠慢。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擔任主席的金融領導委員會在今年首季已聽取證監會和港交所有關SPAC發展簡介,港交所9月中進行公眾諮詢,並決定在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
白思佳指出,該行一直收到不少有關SPAC查詢,特別是9月港交所推出公眾諮詢後,查詢明顯愈來愈多。她說,「在市場諮詢前前後後,我們已經收到很多不同持份者表達對SPAC感興趣,現時正與不少潛在SPAC發起人溝通。自港交所公布市場諮詢以來,收到不少潛在SPAC發起人查詢,市場上也有很多人正準備以SPAC途徑上市,這是一個非常好的現象。」除發起人外,也有愈來愈多日後有機會成為SPAC收購對象的企業,向該行了解SPAC的運作。
盼建立可持續生態系統
本港過去不時引入新上市機制,既有成功的第18A章,為港交所迎來多間生物科技企業;也有針對引入礦業公司的第18章,惟此上市篇章最終未竟全功。白思佳強調,作為第18B章的SPAC若要在港取得成功,最重要是能建立起可持續的生態系統,包括要有優秀發起人、投資者能從中取得回報,被併購企業可獲資金發展,發起人能回收資金再發起更多SPAC。她又提到,第18A章取得成功的其中一個主因,是監管機構在投資者教育及向企業講解第18A章方面,均下了不少工夫,若SPAC能複製第18A章的發展經驗,將取得理想成績。
採訪、撰文:吳永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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