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9日
政府透過4個儲值支付工具向合資格市民發放5000元電子消費券,如果市民選用支付寶、Tap&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領取,可把兩期派發的5000元合併使用;唯獨八達通需分3期發放,更規定要先用完首兩期的4000元,才可領取最後一期的1000元,發放時間表相對複雜。
系統設計難強制消費
據悉,有此安排全因八達通受系統及技術所限,無法限制儲存在八達通內電子消費券的用途,故市民需先用完4000元、並由八達通公司翻查交易紀錄確認屬合資格的消費(例如用作本地零售、餐飲等)後,才獲發最後的1000元。不過,這1000元的使用範圍不再受限制,可用來繳交水、電費等,甚至可退回八達卡套現,似乎偏離了消費券政策的原意。
八達通作為本港歷史最悠久的電子錢包,政府消息人士指出,其系統設計無法把電子消費券及其他儲存額劃分開,亦不能為消費券設定使用期限,故作出上述安排,以最後一期的1000元作誘因,確保市民把前兩期的4000元花費在適用範疇上,達到刺激本地消費及經濟之效,而非用於日常繳費等替代式消費。消息人士透露,如果要八達通更改系統,需要多個月甚至以年計時間,現實上並不可行。
消息人士又說,由於希望盡量簡化行政安排,不想擾民,故八達通最後一期的1000元使用範圍將不設限,政府不再核查,亦沒有時間限制,認為市民日常已習慣用八達通來購物,故相信最後一期發放的1000元仍有相當部分惠及本地商戶,套現情況未必很普遍。至於會否影響政策原本要振興經濟的效果,目前則難以估計,要視乎有多少市民選用八達通來領取消費券。
至於當初是否不應選擇技術上未能配合的八達通為消費券營辦商之一?消息人士解釋,因八達通用戶層廣泛,特別考慮到長者較為熟悉,在權衡利弊後,仍決定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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