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日
港交所(00388)要做生意便須吸引企業來港上市,但同時肩負上市審批把關工作,潛在的利益衝突問題一直為市場詬病。證監會昨日發布有關港交所規管上市事宜表現的檢討報告,批評港交所銷售部與上市部的「職能分隔」有多處不足,直指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曾邀請上市主管一同出席有意申請上市公司的簡報會;更有港交所的業務人員,為求上市部更快給予申請人回覆,把電郵抄送李小加,變相向上市部施壓,影響其審批新股的獨立性。
上市部人員齊出席新股簡介會
證監會指出,港交所業務部門於2018年曾轉介10宗上市查詢予上市部處理,該會審視了其中6宗,對各部門的溝通往來進行研究。證監會發現,曾有上市主管獲李小加邀請,與業務人員一同出席新股業務簡報會;而為符合獨立監管要求,業務及上市部門理應設「防火牆」,並分開會見申請上市的公司。證監會認為,當各業務部門在李小加主持的會議上明確在推銷業務,即使上市部僅單純出席,也可能損害上市監管職能在觀感上的獨立程度,應該完全避免。港交所已承諾各業務部門不會再發出此類邀請。
業務人員電郵抄送總裁不當
證監會同時透過其中兩宗個案,觀察到港交所業務行政人員有時為求上市部更快給予特定申請人回覆,會重複提及有關申請人的可取性或把電郵抄送李小加,證監會直斥此類行為並不恰當,而且可能會對上市部履行其監管責任的表現及有關觀感造成影響。
在其中一宗案個,IPO申請人正式提交查詢前,便曾與李小加及港交所業務部門討論多項可能出現的問題;申請人向上市部提交查詢後,業務部人員再在與該申請人會面前,向上市主管發電郵,表明會向該公司承諾支持其掛牌;會面後該業務人員又向李小加、上市主管、數名高層及上市部發電郵,報告會面重點,並直言代表李小加重申,港交所承諾支持他們的上市計劃,又強調「這對於香港和港交所來說都十分重要」。
此外,證監會表示,港交所各業務相關部門,應避免就準上市申請人提出關於《上市規則》的具體問題和其他涉及監管的查詢作出回應。港交所稱會向申請人表明任何關於《上市規則》的問題均應直接向上市部提出。證監會建議,港交所應迅速進行徹底、全面的研究,以釐清並制定各項「職能分隔」的規則和程序。
公共專業聯盟財經政策發言人甄文星認為,上市部一直以來均以協助大型企業上市的形式運作,幫助企業消除上市障礙,只要不涉及造假、詐騙或收受利益等情況便可,原則上不是壞事;內地及美國的證監會擁有很大上市審批權,其交易所只是協助上市的機構,香港也應重新採用這種模式,避免港交所內部產生利益矛盾,「是制度出問題,不是李小加出問題。」他又說,證監會這份近乎調查式的報告措詞嚴厲,相信李小加或因此提早宣布約滿不續任,否則難以向市場交代。
港交所感謝建議 承諾改善
港交所發言人就檢討報告回應稱,感謝證監會在報告中向其提出的建議,港交所會繼續與證監會緊密合作,完善和進一步提升上市制度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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