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1日
港交所(00388)就《企業管治守則》修訂建議進行的諮詢已經完結,結果仍有待公布。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CGA)大中華區研究主管王湖直言,香港在推動企業治理方面往往「缺乏勇氣、不夠果斷」(loses its nerve),期望港交所這次能夠落實諮詢文件提及的建議,以加強董事會獨立性及促進多元化,這亦有助提升香港的公司治理排名。
港交所在發布的有關改善《企業管治守則》諮詢文件內提出多項修訂建議,當中有關硬性規定獨立董事任期最多9年,以及兼任上市公司董事最多6間,惹來不少反對聲音,上周港交所更因此與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的多名議員進行閉門會議,為諮詢結果增添變數。
投資者關注董事會獨立性
王湖表示,若獨董任期及兼任公司董事限制的兩項提案未通過,將讓關注香港公司治理的國際投資者大失所望,因為全球主要機構投資者相當關注董事會的獨立性,對獨董任期和兼任數目都有投票指引。
對於這次諮詢,ACGA之前提交的回應已表明會全力支持,更認為交易所應採取更大膽的措施以增強投資者信心,包括建議由獨立股東投票選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推動獨董比例過半數。
此外,香港目前允許董事會主席擔任提名委員會的主席,王湖重申,提名委員會應作出客觀的董事提名決策,該委員會主席應由獨立董事擔任,以防止一些常見於小型發行人的做法,即是讓董事會主席或行政總裁擔任提名委員會成員,用以推薦一些主席偏好人選作為董事的情況。
倡引首席獨董機制 與股東溝通
另外,港交所只是以守則條文(不遵守就解釋)規定上市公司設立內部審計功能,王湖建議,監管機構考慮把它升級為上市規則,因內部審計能夠為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提供有效的獨立保證,且印度、馬來西亞和印尼已實施有關措施。王湖亦同意,香港應該引入首席獨立非執董的機制,以促進股東與公司的溝通,特別是在處理關聯交易等涉及利益衝突的問題。
王湖坦言,自ACGA於1999年在港成立以來,企業至今不願「擁抱」更高的公司治理標準,港企遵守治理守則的程度在「形式」上或較高,但許多家族企業對於公司治理的新規持保守態度。他亦指出,香港的企業治理規則可以更加「大膽」,特別是在加強獨立非執董的獨立性和促進董事會多元化方面。再者,日本和南韓等地區同儕開始進行大膽的企業治理改革,導致香港與這些市場的差距正在擴大。他期望諮詢文件提出的建議能有效解決這些問題,提高香港企業治理水平。
家族企業對新規持保守態度
香港去年於該會每兩年公布的亞洲企業治理排名下滑至第六位,為2003年有調查以來最低。王湖表示,香港在「投資者」及「公民社會與媒體」兩個類別的表現不佳,主要是不少本地大型機構很少透露他們的企業管治方法和管理實踐,而且香港公司常見有控股股東,導致香港缺乏維權基金的參與,許多維權基金專注於南韓和日本等市場。此外,香港的學術機構在企業治理問題上缺乏原創研究,對企業和董事濫用行為的調查報告也較少。
採訪、撰文:林雪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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