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5日
澳門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強調,國家安全重於預防,澳門的《國家安全法》在2009年生效後未有使用不等於沒有必要,政府需要居安思危、未雨綢繆。他在立法會引介明年度保安範疇施政方針時,分成九個篇章,涉及國家安全的「總體國安篇」為起首篇章,會上多位立法議員先後認為國家安全非常重要,維護國家安全是應有的責任和義務,關注國安配套立法及成立國家安全機關的進度。
方案明年部署推進
黃少澤回應國家安全問題時解釋,現行國安法屬於實體法,沒有程序法及組織法。保安司正與行政法務範疇開展相關研究,希望能盡快提出方案,待行政長官作總體部署推進相關的修法工作。至於國安配套立法,他指有關工作已於2018年開始推進,新出入境法、反恐法及通訊截取法等仍在研究之中,將與行政法務範疇緊密研究提出方案,明年按整體部署推進立法工作。
至於澳門司法警察局增設保安廳專責維護國家安全等工作,黃少澤指因保安廳人手編制所限未能增加,招攬亦有困難,相信需要幾年時間人員才能完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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