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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4日

周星馳贈千萬支票 于文鳳強調不缺錢

影星周星馳被舊愛于文鳳入稟,追討約7000萬元投資佣金案,于文鳳昨在高等法院繼續作供。周星馳一方指出,周於2012年向于開出1000萬元支票,答謝她多年來支持和友誼,惟于文鳳表明對此舉感到厭惡,強調本身並不缺錢,但周的行為似乎視她如乞兒般向他索錢;于文鳳又否認今次興訟,是要向新男友證明她已與周「劃清界線」,亦不是要公開令周星馳難堪。

代表周星馳的資深大律師文本立在庭上提到,周星馳與于文鳳自2009年起已經常爭執,說過數次分手,但直到2010年7月,周星馳看到于文鳳與創興銀行家族後人廖堯城外出的報道後,兩人戀情才告終,于不同意,強調2010年3月已跟周分手,此後兩人再無為私事會面,每次見面都只談公事。

分手後于仍暫住天比高

文本立又指出,兩人分手後,由於于家中裝修,周仍讓她暫住「天比高」12號屋,但周姊其後到訪時,發現門鎖被換掉,更有自稱三合會成員在門口,最終報警求助,于承認是她擅自更換門鎖,但認為此舉很正常,而所謂三合會成員則可能是保安,因之前周星馳母親曾獨自入屋,打爛屋內物品,鬧得很不愉快。

對於文本立表示,于文鳳曾在電話中,為自己霸佔12號屋、圖令周星馳支付分紅而哭着道歉,又說要向新男友證明,她與周已再無關係,才提出訴訟,于一概否認,解釋當時是為兩人戀情及其他問題而哭;她又供稱,2012年9月曾與周星馳商討調解,周主動提出向她支付1000萬元,但表明是出於答謝她多年來的支持及友誼,她對此覺得厭惡,因對方語氣令她聽起來好像很缺錢。

文本立最後說,周星馳是位很着重私隱的明星,于文鳳明知興訟會公開其私生活,目的是令周承受極大壓力;于文鳳形容,自己亦十分重視私隱,若非有十足理據,自覺應獲分紅,她都不想令自己陷入如斯境況。聆訊今天繼續。

【案件編號:HCA1584/2012、HCA124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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