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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1日

StartupBeat 創科鬥室

港下周四起可申請原授專利

要發展創新科技,完善的知識產權制度必不可少。近年港府改革本地專利制度,包括制訂《2016年專利(修訂)條例》及《2019年專利(一般)(修訂)規則》,新例將於下周四(19日)生效,專利申請人要取得20年本港原授標準專利,費用約4400元起。

費用4400元 審批最快兩年

知識產權署助理署長(專利及外觀設計)曾志深昨接受訪問時稱,根據現行制度,專利申請人須先向中國、英國,或歐洲的專利當局申請相關專利,再在香港申請轉錄標準專利(即「再註冊」制度),方能在香港受到專利保護。

在新專利制度下,本港將引入原授標準專利制度,申請人可透過專利註冊處,直接在本港申請原授專利,藉以讓其具新穎性、創造性、能作工業應用,而且不屬任何被豁除類別(例如發現新動植物品種就不合乎申請專利的資格)的發明,在香港受到專利保護。

曾志深說,在新制度下,專利申請人由開始申請香港原授專利,到專利得到批予和發表,大約需時兩三年;現行的再註冊機制,則需要10至220個月,中位數大約是46個月。到底新制是否比舊制更快取得本港專利,仍要視乎個案而定,難一概而論。

暫難與內地專利互認

然而,不少本地公司均希望把產品銷往海外或內地,他們始終需要在當地申請專利。曾志深解釋,本地公司仍可選擇沿用舊制,先在外地申請專利,之後在香港再註冊,但新制可為本地公司提供彈性及多一種選擇。

問到香港引入原授標準專利制度後,能否跟其他地區包括內地進行專利互認,曾志深坦言,「(專利互認)目前並非國際間的專利批予機制」,本港之所以一直沿用內地、英國和歐洲專利再註冊機制,跟殖民地背景有關。香港由於「一國兩制」,在法理上較難跟內地專利互認,「不過,如申請人在1月1日在港提交專利申請,在12個月內向任何巴黎公約締約國或世貿成員國申請專利保護,其專利申請日期都可追溯至1月1日。」

根據知識產權署的數據,2018年香港有接近1.6萬宗標準專利再註冊申請。曾志深估計在新制下,每年大約有100至200宗本港原授專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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