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8日
自願醫保其中一項誘因,是保費支出可作稅務扣減,雖然每人扣減上限為8000元,假設稅率為17%,可實質減少稅款僅1360元,不算太多。不過,納稅人可為本身或其受養人,例如父母、子女投保,人數並無上限,每人每年扣減額上限亦為8000元,若能善用有關扣稅優惠,可慳稅款會相應增加。
假設納稅人為本身及太太投保,保費各8000元,可享盡扣稅額共1.6萬元;若為母親投保保費1.1萬元,扣稅額仍為8000元;為兒子投保保費4000元,扣稅額為4000元,即扣稅額共2.8萬元,假設稅率為17%,可實質慳稅款為4760元。
市場人士認為,以每人8000元的扣稅額而言,若以標準稅率15%計,亦僅慳千多元,金額並不算太多,若市民確有投保需要,而自願醫保產品適合,假設保費為8000元,相等於以85折投保亦不算太差。
訂戶登入
下一篇: | 有保險者勿急於轉移 |
上一篇: | 自願醫保重病賠付率未必足夠4月起啟動 保障範圍廣 有稅務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