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9日
會計師公會會員3月初在特別會員大會上通過3項議案,分別為普選會長、派發過剩現金儲備,以及不與行政總裁丁偉銓續約,同時檢討總裁職位薪酬。據了解,公會擬透過減免會費形式「派發」現金儲備,但未確定須攤分多少年進行。至於普選會長最少有3關要過,若詳細改革方案今年面世,最快亦要到2020年才有望提交立法會,正式修訂《專業會計師條例》(下稱《條例》)。
發還現金未必符合條例
對於通過要求公會將3.55億元現金及等價物的一半(即1.7742億元)均分予會員的議案,如何分派卻引來爭議。立法會議員(會計界)梁繼昌指出,賦予會計師公會權力的《條例》中列明,公會有權制訂註冊費及會費水平,但直接派發現金就未必符合條例,故他建議分數年減免會費。
消息人士透露,減免總額相當於兩年會費,但攤分多少年減免則仍待商討。有理事要求發還儲備的行政費用須力求降低,故減免會費做法較可取;亦有理事堅持要根據決議案所述,發還現金而非減免會費。
以2017/18年度為例,每名註冊會計師須繳交全年會費2300元,假設每年減免會費1000元,公會現有逾4.2萬名會員,相當於每年派出約4200萬元,需時4年多即可將上述現金儲備全數「分派」;若全費減免,則只需2年。
按《條例》規定,理事由所有註冊會計師選出,會長則由當屆理事會(最多23人)互選產生。雖然特別會員大會上通過由全體會員一人一票選出會長,再由理事據結果投票,即變相普選會長,梁繼昌提醒,正式修例必須有詳細方案,「怎樣提名、投票?不可能只有決議案那一句。若沒有全面、詳細諮詢和研究,相信政府未必容易放行。」
修例最快2020年立會三讀
梁繼昌建議,理事會可在今年12月的會員大會上,先提出兩個可行選舉方案並諮詢會員,再就諮詢結果修改方案,並交由全體會員公投。此後,他可在立法會提出私人條例草案要求修改《條例》,預計最快到明年年底才能遞交予律政司法律草擬專員,得到符合法案格式證明書,亦即到2020年才有望提交立法會三讀。
由於修改《條例》需時,亦未獲全體理事贊成,故公會傾向「兩條腿走路」,即短期根據決議案所述,變相普選會長,長遠仍要正式修例。現行做法是全體會員選出理事,兩至三日後舉行周年大會,再由新任理事互選出會長。
據了解,理事會已成立工作小組,處理今年底選舉,有可能將理事選舉提前,讓會員有充足時間認識新當選的理事,再舉行會長選舉,意即周年大會或要延後。但此工作小組尚未決定是否一併起草修訂《條例》文本。
採訪、撰文:黃翹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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