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8日
「畫蛇添足」是一個十分傳神的成語。好不容易,將一條蛇畫好了,活靈活現,正是任務完成,功德圓滿,自應停下來;卻去為這蛇加上腳,令前功盡廢。
有的時候,不適可而止,不但令前功盡廢,更可以帶來無可挽回的錯失。一位律師告訴我一個故事。在法庭中,正要離婚的夫婦二人為爭取孩子撫養權而對簿公堂。代表丈夫的律師盡力表揚自己的當事人,說他從小和家人相處融洽,很明白(亦因此會很着意)維持天倫之樂。除此以外,他亦想將妻子描繪為一個冷酷無親情的人。於是他問:你小時候有沒有慶祝母親節?她呆了一下,答說:「沒有」。照理說,那律師目的已達,可以坐下來了;他卻問多一句:為什麼?女方說:因為我媽媽在生我的時候難產去世了,也從而令我深深感受到失去母愛的痛苦。
藥廠在測試藥物的時候,大可會「點到即止」。就以抗癌藥為例。所謂「抗癌」,可以是指(1)藥物有「能縮小腫瘤(癌)體積」之功;及/或(2)它能「降低癌的生物指標」。只此而已。直至目前,所有(獲批准上市出售的)抗癌化療藥,只能有數據顯示它具有上述(1)及/或(2)的藥效。除此之外,沒有一個被證實同時兼有(3)「可以阻止癌細胞擴散」的能力。那是因為藥廠一旦得到一點點正面的測試成績,便會立即向當局申請批文。要做下去嗎?還是「就此打住」更佳。藥廠非不能也,只是不為也。
為什麼「不為」?第一,不容易做:理論上,要想得到「否定」(「不」擴散)的證據,是很難的。第二,研究下去,尚要花多很多時間金錢。第三,更重要的是,可能畫蛇添足,得到反效果。接受測試的人,肯定已罹患癌症,否則亦不會成為測試的對象。他們早已有「病情趨向嚴重」的傾向。身上的癌,大可能會在一段時間之後擴散:藥廠何必拖泥帶水,費時(費財)失事?只要有一點點成效,馬上見好即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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