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5日
這兩天都在談有關商品「保質期」的標籤用詞。以食物而言,一是「最佳食用日期」Best before,或稱「此日期前最佳」;另一是「此日期前食用」use by。作為「傳達訊息」的媒介,這些用詞均有誤導顧客之嫌。意猶未盡,今天續談。
先說前者。標籤上列出一個日期,然後說「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中英文版本都不對。正確的語文表達,不應在此用「最」字,而應用「較」字;因為只有「該日期前」與「該日期後」兩者並列作比對,只有「二」,沒有「三」,更沒有「眾」,不存在「最」的概念。至於另一個中文用詞「最佳食用日期」更加錯,因為遺漏了「之前」before的含義。換言之,如果我在1月1日買一個標籤為「最佳食用日期:1月5日」的麵包,難道我要等四天才吃它(以取「最佳」之利)?
「標籤」並不是「廣告宣傳」,用字須忠實貼切。例如麥當勞不說I love it而選用I'm loving it,嚴格來說,這句話在文法上有瑕疵,但不可說它錯,因為那只是廣告手法,大可會是有意做出標奇立異的效果,無可厚非。順便一提。港鐵車廂中的標語Please give your seat to anyone in need則顯然犯了小學生都應知道的文法錯誤,因為只是在「問句」(例如Does anyone know the answer?)或「否定句」(例如Do not let anyone fool you)結構中才用anyone,在「正面性」affirmative句子中,用someone才對。故此,應寫作Please give your seat to someone in need。
回說「Best before某月某日」,正確的說法應該起碼修正為「Better before某月某日」;中文「此日期前更佳」;雖則是,無論「最佳」、「更佳」,本身不一定是「佳」。
至於「此日期前食用」use by,這句說話的缺點是:搔不着癢處,因為需傳遞給消費者的訊息,不是「在哪天前可吃」,而是「在哪天後不可吃」。如果不強調後者「不可吃」的含意,原來應有「給消費者忠告」之用意,變得蕩然無存;而代之者是「無可無不可」的含義,像是說:「請你在某月某日前吃它吧;否則,在某月某日後吃,也未嘗不可」。再者,為何用use(使用)一字?是故意避開「吃」字嗎?言下之意,雖然這(塊肉)顯然是食物,我可沒有叫你吃,你若送進肚子裏,悉隨尊便,但咎由自取,若有差池,請貴客自理。在翻譯成為中文時,那位執筆的仁兄顯然有點兒為難,最終不敢直譯「使用」,但又不想撇去use中不可或缺的「用」之意,於是走出了極為蹩腳的「食用」一詞。何不乾脆就說「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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