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3日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於上月發布了「九七的兒女」追蹤調查報告,該研究跟進八千多名九七年出生的嬰兒,並比較以母乳和奶粉餵養的分別。分析發現,新生兒以母乳餵哺,長大後患哮喘、過胖、濕疹等的情況,比喝奶粉長大的人的機率要低,哮喘低9%,濕疹低10%,肥胖風險低20%,而患糖尿病的風險減少34%。同時,如果媽媽以母乳餵哺嬰兒六至二十四個月,則可減低其後患乳癌、卵巢癌的風險。
領導該項研究的港大醫學院院長梁卓偉教授指:「透過十七年的研究,我們發現嬰孩接受母乳時間愈長,對於他們成長階段的身心健康,有更正面幫助。因此,這個研究令我們確信,推廣持續母乳餵哺,能減輕本港公共衞生的醫療負擔。」
港大醫學院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在7月18日舉行的聯合記者會上,即場聯署「愛嬰行動」聯合聲明,呼籲政府正視港人健康問題,盡快落實《香港配方奶及相關產品和嬰幼兒食品的銷售及品質守則》(簡稱《香港守則》),以推動母乳餵哺改善香港公共衞生情況。《守則》中對為零至三十六個月嬰幼兒而設的產品的推廣宣傳做了規定,比如規定配方奶、奶瓶、奶嘴及安撫奶嘴不得向公眾進行推廣,配方奶及嬰幼兒食品的標籤不應令人以為該產品等同、類似或勝於母乳或母乳喂哺等。
其實,政府可以支持現有醫院打造為愛嬰醫院(Baby Friendly Hospital),這項由世界衞生組織(WHO)及UNICEF於1991年發起的全球性的愛嬰醫院運動,旨在去除在各醫療保健設施內阻礙母乳哺育的各種因素,以確保該設施為懷孕婦女、母乳哺育的媽媽及嬰兒提供高質素的醫療服務。若有婦產部門的醫院能夠實踐「成功母乳十項指引」中的每一個步驟,例如提供職員培訓,讓醫護人員學會所需技巧,以執行母乳育嬰政策,讓母親知道母乳育嬰的好處及處理方法,實施母嬰同房,即由嬰兒出生開始,准許母親每天與嬰兒二十四小時同房,不提供母乳代替品予母乳餵哺嬰兒等,則該醫院經評估後可成為「愛嬰醫院」。
四大因素
研究結果證明,母乳餵哺最少六個月才對母嬰幫助較大。而愛嬰醫院香港協會(BFHIHK)調查顯示,在香港醫院出院時母乳哺育比率為約80%,但6個月後的母乳哺育率則降至約3%,是全球最低的地區之一。至於為什麼很少人能夠堅持六個月或以上,外部因素有四個方面需要解決。
一、產後假期:適當的延長產後假期,將會有助於新媽媽們進行母乳餵哺。根據現時香港的法律,女性僱員有十個星期的產假。但是這對於哺乳期的媽媽們而言,卻是不夠的。在國外,有薪、半薪或無薪產假可從六個月至兩年不等,父母可進行選擇。
二、辦公區哺乳室:當一些生完BB的媽媽返工時,若她們想要繼續用母乳來餵食嬰兒而又不能帶着嬰兒返工時,就需要另一種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公司可以專設一個房間讓新媽媽們用,使她們可以將泵出來的母乳暫時存入奶瓶,放入雪櫃,以便回家時可以讓嬰兒食用。
三、有效利用人力資源:在歐美,許多公司會設有專供哺乳期媽媽餵食嬰兒的房間,可以讓新媽媽帶着嬰兒到公司上班。這樣不僅會使嬰兒的餵養得到保證,也使她們能夠安心的工作。不然,可以讓母親兼職或在家工作。
四、公共哺乳室:應該在公共區域增加方便、衞生和舒服的育嬰間,並限定其用途。雖然屋宇署有建議在商業建築內建立育嬰間,但卻是自願性質的。並且現實情況是,許多已經建立的育嬰間被轉為其他用途。
廣告誤導家長?
七十年代之前,煙草廣告大肆出現,但是它們從不提及吸煙會導致癌症等,這在一定程度上誤導了消費者,所以八十年代之後,政府就分期禁止了煙草廣告,亦須在包裝上加「吸煙危害健康」的信息,直至室內禁煙。同樣的,雖然「奶粉危害健康」的風險證據很多,但現在奶粉廣告大量出現在我們的視野中。
BFHIHK副主席梁永昌在一次採訪中指出,奶粉廣告給人造成錯誤的印象或概念是吃奶粉的小朋友會聰明一點,免疫力也會好些。衞生署指,家長對配方奶粉營養益處有誤解,極有可能與奶粉廣告有關,認為透過新規管建議,能維護及推廣母乳餵哺。
近些年,我們在新聞中不時能夠看到在美國人們對煙草企業的集體訴訟。而若干年後,這些集體訴訟的矛頭會指向奶粉業嗎?
黃譚智媛醫生 香港大學醫學院榮譽教授
(相片提供:香港母乳育嬰協會,攝影:張峻Keith@ photoTsun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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