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8日
有些標題似乎永恒搶眼:「人生中一定要看的十齣經典電影」、「三十歲後一定要看的五本書」、「去東京旅遊一定要預留時間和胃吃的十間甜品店」、「想認識爵士樂?你一定要聆聽以下二十張專輯」……類似例子,可以一直列舉下去。
重點呢?並不是當中提到的數目,而是兩個字:「一定」。
一定,就是一定,不是僅供你參考而已,而是要求你去遵從,感覺,就是在命令,若不遵從?例如當你三十歲後不去看那五本書?後果自負。又例如去到東京,你竟然沒預留時間和胃光顧那十間甜品店?這趟旅程,就算你明明玩得非常愉快,也是白去。
我從來都不是一個超然的人,很多時候,也會被這類標題吸引而看,甚至會參考。很多年前,第一次去東京築地,也事先看了篇什麼「一定要吃的壽司店」報道,而且更寫下文中提及的店名,但當去到了,看見門外大排長龍(那一刻我甚至懷疑排隊的人都看了那篇報道);我沒耐性,也實在討厭把時間花在排隊上,便幫襯另一間,那間沒有人排隊,也沒有被那篇報道點名,吃完,相當不錯啊——當然,味道或許及不上那間「一定要吃」的(無法驗證、比較)。心想,只不過吃壽司而已,不需要把別人推介當成一個律令,逼自己遵從吧。
這些教你一定要做什麼看什麼吃什麼的文章,當中所提供的結論,大致都是以歸納而得來,自然具有一定參考價值,經由歸納所得出的結論,即使參考的數據再多,也不代表是真理。況且看書看電影聽音樂吃壽司等,都涉及個人口味,我覺得這齣戲好看但你不覺得好看,不存在對與錯,不需要用盡方法,令對方一定要認同自己。
不過,如果有人寫「想盡快完成工作陪貓玩?一定要做的十件事」,我一定會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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