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5日
不少人認為讓狗去訓練中心上堂是浪費金錢,最近加拿大溫哥華兩位女士,正因為她們的狗上過堂,最終免責。
這是上周卑詩省最高法院的判決。案情指出,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一位居於溫哥華的女士埃文斯(Linda Evans),晚上出席貝里(Erin Barry)和安德森( Sophie Anderson)家中的派對,派對完結,埃文斯離去時俯身拍拍貝里和安德森飼養、名為骨頭(Bones)狗兒的頭,骨頭突然襲擊埃文斯,埃文斯被咬致大量失血,額頭傷口呈新月形,顴骨上亦有一道傷口。
骨頭很快就被人道毀滅,埃文斯隨後向貝里和安德森提告疏忽,向她們索償喪失收入能力(過去和未來)、喪失家務能力、未來護理費用以及特殊損害。貝里和安德森拒絕承擔責任,原因是這次襲擊是不可預見的不幸事件,骨頭沒有傷人傾向。
骨頭是一隻由泰國拯救來到加拿大的三腳混種狗,貝里和安德森於二〇一七年初買了牠。骨頭有咬過人腳踝或腿部以及其他狗的前科,因此被送到狗隻訓練中心上課,接受訓練後行為已改善,沒有證據顯示會有攻擊性,狗行為專家和獸醫都沒建議骨頭須佩戴口罩。
不過埃文斯的律師提出,骨頭接受訓練後,曾試過當貝里的父親遞給牠一塊芝士麵包時,骨頭咬了他,顯示骨頭有持續咬人的傾向。
終於法官裁決,貝里父親被咬的確值得仔細審查,但整體證據不足以證明骨頭是危險源,或者牠有明顯咬人傾向,以及貝里和安德森知道骨頭有咬人傾向。而且在派對當晚,埃文斯受傷之前,骨頭被在場人士描述為「天使」,法官最終駁回了埃文斯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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