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0日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的時代和歷史條件下,意思小同大異,不可同日而語。譬如:獨裁專制的政權。中國皇朝時代,獨裁的皇帝有絕對權力。今時今日,獨裁政府的最高領導人同樣有絕對權力,且可用先進科技監視和掌控全體人民的言論。人民在工作、教育、醫療、福利、住屋等,都深受政府決策影響。中國歷朝皇帝名義上有同樣的影響力,實際上卻沒有。
自稱「朕即國家」的法國太陽王路易十四,統治72年(1643–1715),是當時歐洲最專制的皇帝,建立了歐洲最龐大的官僚系統,但政府依然沒有足夠人手直接收稅,而要外判給稅吏,即是所謂包稅制。好處是政府每年拍賣收稅權,價高者得,稅入有保障。壞處是苦了要交稅的人民,給稅吏中間剝削。
中國傳統輕視商貿。士農工商,商人社會地位最低,要有政治影響力,只靠賄賂、收買官員。明朝曾海禁兩百多年,任何民間的海上貿易均為非法,官府壟斷海外貿易,卻不積極推動。南宋只得半壁江山,卻是當時全球第一大經濟體,皆因對外通商發達,經濟繁榮。明朝海禁,除了政府失去龐大收入,還導致走私猖獗,海盜橫行。
明王朝一直沒有足夠官員去執行政府法令,民間依然「帝力於我何有哉」!明孝宗和神宗兩朝(1491–1578)的一段時間,人口達到五六千萬,官員只得2萬多名,即每2500人才有一名官員。縣之下近乎自治。路易十四當政時,法國人口1600餘萬,已有官員4萬名,即400人便有一名官員,政府權力得以滲入民間,難怪法國是當時歐洲最專制的政府。話雖如此,法國政府仍然無法自行收稅。
明末,1620年至1644年崇禎自縊,估計實際人口超過1.5億,百多年間人口增加以倍計,官員人數卻沒相應增加,一旦農民起義,政府怎能不窮於應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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