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4日
街市的魚店、菜店、生果店……有難了——食環署嚴格執法,不讓店舖將貨物擺出街外,違例者罰款一千五百元,更視乎霸佔街道面積大小扣分,扣滿十五分者停牌七天。
我認識的魚販一次已被扣十分,只要再扣分,肯定須停業;既沒收入,更要白支人工租金,怎不叫苦連天?
這家小店,根本沒有足夠面積擺放海鮮,故不得已佔據了部分街道。他們夫妻檔,平時請一個長工、一個散工;假如要將所有海鮮搬進店裏,哪有地方站人?看來,解僱兩個工人是無可避免的事。
相信這是典型例子——過去執法不嚴,好些魚販菜販租店之時,將霸佔公地也視為店舖面積;現在嚴格執法,店舖面積既不夠用,生意肯定受影響,不得不裁員。這一波,恐怕提升不少失業率。
端的叫人唏噓——也不能說食環署依法執法不對,商販霸佔公地,有時近乎失控——最誇張的情況是,在灣仔道連接堅拿道西那一段本來是條行車道,但兩旁的生果店在馬路上擺滿生果,莫說不能行車,馬路中間僅堪二人擦屁股而過。食環署不執法哪有道理?
於是「累街坊」,即使比較自律者,到今天都不免受到限制,生意大受影響。
要是人人自律,哪有今天結果?
當局「洗太平地」不無所憾——地方是乾淨暢順了,但從文化角度看,有店舖無「街市」,從傳統沿襲而來的市集從此消失,買菜的趣味不免大減。
當局是否可以考慮——就像對待一些餐廳,要是魚菜店前在不妨礙交通和行人的情況下,容許商戶申請付費延伸擺貨空間?因為地舖租金高昂,能租到的空間不大,賣菜賣生果根本不足以維持開支。而市集又令街道生活變得生動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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