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8日
廣州話有道「未學行,先學走」,那是貶語。言下之意,對這樣的做法,大不以為然。誠然,「走」是由「行」發展出來的,是「行」的改良版;「行」則是「走」的濫觴。在小孩子體力和體能進步的過程中,增益必然是循序漸進的。他先由仰臥的姿勢,發覺可以把身體反過來;之後憑四肢的移動,竟能將自己從一個位置搬到另一個位置,於是始創「爬行」之舉。待習慣了這種動作之後,他察覺到原來將身軀直立,只賴雙腿支撐,一步接一步的遷移,活動可以更便捷。於是樂於這樣做。其後的進展主要在於肌肉的訓練,熟能生巧。由蹣跚的踏步,增加了速度,改良了姿態,從而能「走」、能「舞」,再而發明獨特的「舞步」。
在「發現」的探索旅程中,不但有肌肉的動作,也有思想的配合。思想往往能夠比較動作走得更快、更前。於是起碼在腦中,在未熟習「行」之前,可能早已有「走」的想法和概念。
以人來說,有所謂「各司其職」:在一組施工者中,工作早已分配好了,每個人做他專門負責的部分。若然某個人,逾越了自己本份的界限,走到別人範疇中,施行一些本來不屬他個人應處理之事,是為「越俎代庖」。「俎」原是古代祭祀時,用來盛載祭品的禮器。越俎代庖是指掌管祭祀的人把手中的祭器放下,改而去代替廚師下廚。以整體的工作執行而言,那當然會令秩序混亂,引來不必要的障礙,導致事倍功半的情況。
但「思考」與「執行」,兩者一向沒有既定的先後次序。信手拈來的一個例子是降落傘。人類最先懂得克服地心吸力,利用熱氣球載人上天空,乃是十八世紀時的創舉。但他想到在高處落下來之時,可以利用一些「能產生阻力」的物體,將下降的速度減緩,從而提供較安全的着陸方式,卻是早數百年之前已有的思考。
一件「發明品」之始,每每只是一個念頭,一種想法。獨特而新穎的點子,去到前人未達致的境地。它可以是一種裝置,或工具,或組合,或構造方法,甚至只是一套程序,一般都有實用性,而不單單是空中樓閣式、虛無縹緲的思維。它可以是完全原創的,帶來根本性的突破,也可以基於現有事物,加以改進而成。具「實用性」,可以是「利」之所在,但發明品與專利權之間,並不一定可以畫上一個等號。
(編者按:顧小培最新著作《樂活知食 踢走都市病》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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