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1日
無論治安有多好的城市或國家,都一定有罪案發生,當中又有部分不單找不到嫌疑人,甚至連一丁點線索也找不到;於是,偵辦人員只好暫時放下案件,期待新線索出現時再重啟調查。
這個「暫時」往往以年計,偵辦人員換了一代又一代,仍未找到新線索,這些長期無法破解的案件,被稱為懸案。
占飛在這裏所指的懸案,是假設偵辦人員都是盡心盡力地緝兇,奈何兇手太狡猾,沒有留下任何有用線索。
華人神探李昌鈺多年前曾說過,世上沒有完美的犯罪,犯案人一定會留下蛛絲馬跡,但可能微細到辦案人沒有留意,又或是當前科技不足以辨別出來。所以,保存犯罪現場資料及證據,最為重要。
垃圾有寶
只是,科技進步了,相關法律不配合的話,要破案,談何容易。以美國為例,早在千禧年之前,美國的DNA技術已趨成熟,但基於私隱法,要獲得嫌疑人DNA的合法途徑只有二:法官簽行政指令,或嫌疑人自願提供。
問題是,執法人員必須提供充分證據,法官才會簽字。如果已有充分證據,直接就緝拿歸案了,還用等你簽字!另一途徑更可笑,誰會自願提供犯罪證據?情況就好比一場象棋比賽,執法人員先讓嫌疑人一車一馬。
為此,司法界要求修法,立刻引起爭論,人權對公義、私隱權對知情權、警力過大對警權受制……擾擾攘攘期間,也不知放生了多少犯人。幸好,有聰明人想出了可利用「垃圾DNA」當證據。「你的垃圾」是你的,上面的DNA當然是你的;而垃圾在丟棄後,就成為公眾物件,執法人員取走也不違私隱法。
既然合情合理合法,大家不用再爭拗,自從確立這條法例後,美國的破案率大幅提高。之後更重新檢視大量積壓多年的案件,在多方努力下,破獲了好些二三四十,甚至五十年前的積案。
就在這時,美國出現了大量推理緝兇劇集如《CSI滅罪鑑證科》系列(CSI: 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 2000-2015)、《鐵證懸案》系列(Cold Case, 2003-2010)、《犯罪心理》系列(Criminal Minds, 2005-2020)等,當中經常出現的劇情,就是執法人員出盡法寶去執垃圾。
不要以為破解了懸案,就非常值得欣慰,因為就在這時,大家往往發現,原來,有些「懸案」,一點也不懸。
人為出錯
懸案未破,往往不是因為犯人太聰明,而是辦案的過程中,有人因疏忽、大意、粗心而破壞或忽視了微細的證據,最終令案件無法偵辦下去。
2019年,被稱為韓國三大懸案之首的「華城連環謀殺案」(下稱華城案)宣告破案,震驚整個韓國社會,但震驚不是來自破案過程如何複雜,而是破案的關鍵原因太荒謬。
華城案是指在1986至1991年間,發生在韓國華城市附近的9宗姦殺案及1宗強姦案,由於性質惡劣,受害人眾多,引起轟動。當年韓國警方動員200多萬人次,調查了2萬多名嫌犯,鑑定數百組DNA及4萬多枚指紋,還是一無所獲。
華城案發生時,韓國仍未建立全國指紋數據庫,更未有鑑定DNA的能力(證據要送至日本或其他有鑑定能力的國家)。多年後,韓國已有了自己的DNA數據庫及相關技術,並重新調查礙於科技落後而無法破解的積案。
在抱着姑且一試的心態,研究人員輸入了華城案的相關資料與數據,結果輕而易舉地找出了犯人,經過再三分析和驗證後,證實犯人就是正在獄中服刑的李某。最後據李某供述,他共犯下14宗姦殺案及超過30宗強姦案(李某是因第14宗姦殺案而被捕入獄)。
既然查出了犯案人,何以韓國群眾一片罵聲?原來,當年辦案人員早已在證物中提取到DNA,認為犯案人是B型血,而當年曾是嫌疑人之一的李某是O型血,所以被排除在外。
DNA不會說謊,也不會出錯,唯一會錯的是人。官方解釋:極可能是當年DNA樣本在運送過程中受到污染,所以出現錯的結果;但亦不能排除可能是輸入資料時,錯把O寫成B或其他疏忽所致。
因為驗錯(或寫錯)血型而錯失把犯人繩之於法的時機,令人難以置信!難道如此嚴重的案件,DNA檢驗只做一次嗎?否則一定會出現不同的結果,只要反覆驗證,就可以得出正確答案。
難怪華城案的破案日,即成了韓國的國罵日。
撰文 : 占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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