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6日
身懷鐳射筆或士巴拿算不算攻擊性?現時香港是否對武器管制過嚴?
秦朝出名苛刻,史載「銷鋒鏑」以鑄十二銅像及無數銅鐘。後來陳勝、吳廣造反,所謂「揭竿起義」──他們本在充軍往做苦工途中,行軍要舉旗號,於是揭去旗幟剩下竹竿,能作棒棍與官兵的戈矛大戰。冷兵器時代,器械對器械,總有得一拚的,禁也禁不絕。
政治比較寬鬆的宋朝,索性容許隨身「着褲刀」──掛腰並非長刀即可,所以你見《水滸傳》武松配戒刀,更屬出家人專利,行腳僧剃髮受戒、翻山越嶺要斬樹開路、砍竹搭棚,當然,落在假和尚武松手中變兩用殺人工具。刀的定義太廣泛,日常生活離不開菜刀剪刀裁紙刀;但其他呢,就會惹問題。
灰色地帶
金庸在《倚天屠龍記》中設定了一個有趣場景:峨嵋派孤鴻子攜倚天劍與明教楊逍決鬥戰敗,氣死了,被公差在客棧當遺物沒收處理。這在武俠小說很不可思議,卻又很合理,只怪孤鴻子活在高壓統治的元朝,即使太平盛世,孭着寶劍招搖過市豈非自找麻煩?你說俠士來去如風還怕追捕?無客棧敢做閣下生意倒要瞓破廟啊!俠士不得不向社會低頭。孤鴻子托大,慘落得人財兩空。
所以,實際武館多傳授拳腳棍棒,少教使用利刃。
比起兵刃存在灰色地帶,古代更明確取締的是民間私藏鎧甲,必判重罪。兵刃尚可解釋另有用途,弓弩可用作打獵,鎧甲就幾乎只適合謀反作亂了。同於《水滸傳》,武松公然帶刀,另一好漢徐寧收藏雁翎圈金甲要秘而不宣,結果還因此遭表弟出賣,逼上梁山。努爾哈赤打江山,靠祖傳十三副遺甲壯膽,突顯他背叛明朝之決心,甚富象徵意義。講句冷笑話,按此邏輯,港警緝拿「大殺傷力武器」,倒不如緝拿誰穿避彈衣,大條道理揭開人哋件衫啦。
踏入明清,火器威力壓倒性,只要確保民間沒製造槍炮的能力,冷兵器不要緊了。你估不到,竟然由異族統治的清初開始,《清世祖實錄》:「近聞民無兵器,不能禦侮,賊反得利,良民受其荼毒。今思炮與甲冑兩者原非民間宜有,仍照舊嚴禁。」其他酌情解鎖,為要讓已歸順新政府的「良民」足夠抵抗反清復明的「賊」自衞嘛,炮和鎧甲則繼續嚴禁。
兩極情況
引申自衞觀念,正正今日各地對武器限制兩極化由來。一樣民主國家,美國跡近放任藏槍,事關別人有槍所以我要有槍,以暴易暴,況且農牧業要防野獸;但英國和日本也農牧工業呀,英國和日本卻封鎖周密,訴諸乾脆全民零武裝,降低危險,就不必槍械自衞了,思維南轅北轍。
無論如何,此城此景,香港可能古今中外最「安全」。
撰文 : 余家強
(編者按:余家強最新著作《佛系推理》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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