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
只是為了承諾,為了不讓毒誓靈驗。
前幾天在專欄提到年輕時參加過一個cheap cheap派對。之後陸續有朋友對我當年的嚇人裝扮,表示極大興趣,紛紛要求傳送照片,讓他們仔細欣賞。我一一回應「照片都扔了,沒保留」。
首先,總覺得這些興致勃勃問我拿照片的朋友不懷好意。尤其他們是我的朋友。物以類聚,我有幾衰,他們應該就有幾衰。很可能會把照片傳給手機內所有群組,甚至告訴不知內情的人,「其實她平日都這樣穿,一直沒改變。」
再者,當時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手機未有拍照功能,儲照片不及現在方便。在曾經每一兩年便搬一次家的遊牧生涯中,舊物舊照已所餘無幾。加上有一回是連夜搬離前度的家,很多有紀念價值的東西,例如偶像陳百強簽名的黑膠唱片,都沒有拿走,何況只是生活照。
沒刻意去找這些照片,不過,即使照片仍在,也有不能傳給友人看的更重要原因:當年有份參加派對的女孩,拍照後曾發毒誓,除了我們幾個,不會讓其他人看到這批恐怖艷照,包括家人和男朋友。有違此誓者,「永遠冇靚衫着,下半世日日着住身上呢類衫!」
對於愛美的人來說,「永遠冇靚衫着」已經夠慘,還要「日日着住呢類衫」,就等於詛咒一輩子為減肥而努力的人「愈減愈肥」。說不擔心毒誓應驗是騙人的。
人際關係專家Peg Streep指出,信任是我們跟社會聯繫的基礎。即使是陌生人之間都講求信任。過馬路要相信司機會停車;去餐廳吃飯要相信廚師;晚上睡覺要相信大廈保安員。信任本是生活一部分。奈何在某些情況下,不信任或不被信任還是佔上風,惟有以極端方式,例如發毒誓,去減低疑慮。
跟派對中的女孩們, 十幾二十年沒聯絡,不知道她們有沒有遵守承諾。萬一有一天在街上碰到誰,對方竟穿當年派對款式衣服,就知道毒誓有幾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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