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0日
前夜,在一間很高貴、很高價的中式飯店進餐,突然傳來很響亮的、刺耳的尖叫聲,眾人目光都注視聲音發源地,原來發自一位約四五歲的小女孩,她的尖叫,令到偌大的餐廳人人側目,在座的洋人也好奇地偷看小女孩。坐在旁邊的成人,有些尷尬,半分鐘後,回復平靜,小女孩已經手裏拿着智能電話,埋頭在玩。剛才驚天動地的、鬼哭神號的、悽厲呼叫的尖叫聲,似乎從來沒有發生過!
這種場合,相信很多家長也曾遇過,小孩子本能地以「尖叫聲、哭啼聲、喊救命聲(不誇張)」來勒索要挾溺愛他的人。而受脅者,往往都「舉手投降」,立刻迎合他們的要求,例如此例,讓小女孩可以在飯桌上玩手機了。
先介紹解決的辦法,抱她。馬上離開現場,如果在外邊仍然是冥頑不靈,乘車回家,讓她冷靜下來。不然她一定在中途變本加厲,兇相大露,家長必定咬緊牙關,忍受下去離開,不可姑息,不能屈服,決不投降。
這是「感情勒索」,因為父母太過溺愛子女,他們深知做出威脅的行為,便會勒索得到,於是便自自然然出此策略了。在小孩子內心,並沒有「機心」(陰謀的機心算盡),也沒有羞恥不安之心,只有一種心態,必要得到想要的事情,不惜不擇手段而已(小孩子固執不成功不罷休)。
尤其在「一孩政策」實施以後,溺愛獨生子女成了「指定動作」。香港不執行此策,但是人人善於節育,父母為應付貴價的地產,都出外工作掙錢,孩子交由傭人照顧,見面機會少,親子機會少之又少,造成溺愛縱容的情況。這是劣質化後代之始也。
孩子們是早熟了,知道家長們的避忌、死穴。知道在什麼時候可堪要挾,特別是以感情為脅。孩子受溺愛會損害他們良知,性善的,而且漸漸傾向邪惡的方向,日漸縱壞!為什麼家長不能接受感情勒索呢?
憐幼的感情、愛護乃建於血脈相連的關係上,是天倫關係(父母愛子女之心),運用或借用這種天倫關係以達成某種目的,實在污辱了神聖,子女必須清楚明白天倫關係,從家教開始。
即使父母工作多忙、多辛苦,也要教導子女這種親情,珍惜這種感情,不可以把這種感情他用(尊卑觀念乃孝道之基礎,不重尊卑,無從言孝!也不能講天倫關係,禮崩樂壞之始也)!如果把天倫關係作為勒索、威脅、討價還價之用,更是不要得,賤格之所為呀!中外古今都不容於法、理、情中。
子女年幼時,知道勒索可以成事,便產生錯誤的觀念。以為勒索是萬能的武器,他日採用非法勒索的手段,便由此起呀!
再說,這種感情勒索也常見於男女愛情之中。一如上述所言,男女之間感情,亦是天然倫理之一,假使建立在物質、名譽、權力之上,便不穩固,也堪足以用作威脅勒索之用。這是何等卑下的事!解招之法,只有「斬斷情絲」。
我們必須謹記,切不可向感情勒索讓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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