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6日
陳智德續說:「(黃小姐,還有鍾玲玲和鍾曉陽)應是經歷了某程度的超越,可能超越了文學本身,也可能超越了社會的扞格……」
黃小姐自然經歷了那社會的扞格(是否超越尚在其次吧),「農曆年初二旺角大衝突,本土民主前線黃台仰及梁天琦等八人被控暴動罪」,「控方申請修訂控罪,梁天琦原被控兩項暴動及一項煽惑暴動罪,被加控襲警罪後,一共涉四項控罪,是本案涉及最多控罪的被告。」
《盧麒之死》末一章寫的早已不是死者盧麒,而是生者梁天琦,裏邊幾乎沒有黃小姐的文字,通篇都是報道的拼圖剪影。將梁先生上接盧麒自是一種assemblage,一種歷史非線性(or linear indeed?)的assemblage,誘人看到原來不相干的相干,不連繫的連繫。那一章中雖然沒有多少黃小姐的文字,卻少不了伊人的筆墨,筆墨俱化成了圖畫,畫的是被告(我不喜歡說犯人)欄中的梁先生,左方印上「刑事案件HCCC408/2016」,右邊貼上自《九龍騷動委員會報告書》裁下來的「Kowloon Riots」字樣,一切沒有懸念。梁先生頭上是一句引號中的話(誰的話?你的抑或我的?):「他說很倦,我在夜之深靜默。」(哪一種靜默?記得黃小姐的《七種靜默》?)黃小姐沒有無聲的靜默,還是放下一句:「他沒有我畫的那麼文靜。」
時代躁動,委實不必那麼文靜。
前篇引過錢先生1967年一函,數月後果有另一通致楊蓮生先生書,云:「穆等於上月二十八號抵臺北,本月四號遷入新居。」(離此人海,方得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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