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6日
批鬥行為風行全球,愈有財有勢愈容易中伏,但有趣的是運動員往往獨善其身,大眾始終覺得他們是「勞動階層」,一分一毫,有血有汗,更佩服他們在場上的拚搏精神,戰鬥到最後一刻,為的不是萬惡金錢,而是榮光和尊嚴。是我們太天真嗎?
落場想贏波,贏波的動力通常是獎金,但是單靠比賽獎金,團隊運動基本上是入不敷出。NBA自從1982年設立季後賽的獎金彩池,直至2017年,彩池已由150萬美元(下同)激升10倍,達到1500萬,但在球員和球隊眼中,這筆數字只是九牛一毛。試想想,總決賽的勝方勇士僅獲260萬,騎士斬獲不足180萬,還要分給球員、教練和後勤團隊,實際上只是「散紙」而已。
五花八門獎金條款,細緻而具體,這些才是動力之源。說說NBA,大部分球員的獎金同球隊的成績有關,晉級季後賽、東西岸冠軍、總決賽冠軍等分為不同層次,與球員的地位和名氣掛鈎。上陣時間是典型的獎金條款,通常達到6位數美元,主力在季中達標後,大可放鬆一點,讓後輩爭取更多比賽時間。除了比賽時間,球隊也會用比場數次同球員協定,籃網控衞林書豪提早收咧,未能達到61場常規賽上陣規定,痛失75萬。
NBA球員看重個人數據,殺得性起的話,明明領先20多分,仍會落力入樽,無他,因為個人數據的好壞,直接影響球員的季末獎金。比方說,盧比奧去年改投爵士前,與木狼的合約列明,罰球命中率、罰球出手次數和投籃命中率皆與獎金有關,總額為25萬。一個球員想獲得更多罰球,一定要博到更多犯規,這是間接鼓勵球員個人突破的方法。
球星計到盡
球員渴望得到獎項,只因大有錢途。無論是全明星、最佳陣容、防守一隊等均有不同獎勵層次,舉例說,爵士中鋒高拔如可入選最佳防守一隊,不僅獲得25萬,人工也會增加50萬。
上季,勇士拿下總冠軍,單是球員獎金已達到800萬美元,超過球隊可獲得的獎金數字,其中史提芬居里和伊古達拿等5人,收反穫超過100萬,基沙湯臣獲得最多的140萬。上述數字只是反映總冠軍頭銜的吸引力,還不是整個季後賽可獲得的總獎金,加上翌年薪酬自動調升30%至50%,表現自然勇冠三軍!你可說他們市儈,但有動力才有進步,為獎金刷數據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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