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1日
曾蔭權上訴案有一段插曲。據傳媒報道,開庭時適逢黃金周假期,吸引不少內地旅客到庭。部分純粹八卦,想看看特區前領導被審情況。亦有讀法律旅客,對香港司法制度感興趣,故來旁聽。筆者忽發奇想,建議馬道立大法官,考慮將這案及未來一些大案,進行電視直播。這不但可加強大陸同胞對法治認識,對特區「一國兩制」形象亦大有裨益。
各國法庭普遍禁止電台和電視直播審訊,中間有不少辯論。支持者認為直播彰顯公開審訊原則,不但增加司法透明度,亦令公眾更加理解法庭運作,對法治更有幫助。反對者則指出,法院設置攝影機,對法官、證人和陪審團,都會造成壓力,可能引致審判不公。當年美國OJ Simpson殺妻案便是經典例子。另外,由於電視是娛樂媒介,直播無形令大眾將司法娛樂化,損害法庭形象。
在內地,電視播映審判是一政治訊號,表示大局已定。最著名是當年審訊「四人幫」,同時海內外電視作出轉播。近年薄熙來大案,改用微博直播,表面增加審理透明度,實際盤算是令民眾支持預知結果。誰料薄前領導不賣賬,在庭上不按劇本演出,令國內外嘩然。
特區司法獨立,所有案件審訊過程一向公開。就算電視播映,應不會影響公正性。內地同胞看見法官帶上各種道具如假髮和紅袍,主控官和被告律師針鋒相對,加上陪審團制度,更增強香港獨立司法信心,對維持「一國兩制」大有幫助。當然中央領導未必會接受做法。若大陸民眾要求內地參考特區司法模式,到時怎辦?威權政治重要一環是司法預見性。缺乏這個權力,猶如廢了武功一樣,黨恐怕很難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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