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1日
執筆當日是盂蘭節,中國人稱的鬼節。
一般人稱鬼做「嗰啲嘢」。我媽媽是佛教徒,她說:不要稱這些無形眾生做「嗰啲嘢」,這是很沒禮貌的,而且好offensive,人家不喜歡的。
老媽自小說,人和鬼,其實沒分別,只是大家住的地方不同,我們住人間,他們住陰間。大家時空不同,但一樣需要尊重。
每次我們失言叫「嗰啲嘢」,她一定罵。
說到無形眾生,我們小時候,在寧波有間別墅,因為老爸是寧波人,我們把它當是祖屋,但是這間屋是長期沒人住的。曾經有位阿姨幫我們看屋,後來她辭職了,原因是我們的別墅,一入夜,就好多怪聲。
別墅有三層樓,根據這位阿姨說,一過5點,天黑了,別墅的二樓和三樓就好像萬人空巷一樣,好似好多人在開party一樣,一直吵到天亮就靜下來。
那一年我大學剛畢業,我跟老媽回寧波,就住在別墅,後來我先回港,我媽一個人住在別墅,住了一個月。精采了!
她說,她每次坐在偏廳打坐,耳邊就傳來聲音,她不理,也不怕。她知道是無形眾生,於是她心裏說:大家共修,我不趕你,但你要適可而止。
但有一個晚上,整個房子都好吵,她不理,睡了(整個別墅就只有她一個人);模模糊糊中,她看見一隻男人手,從天花上一直伸下來,她當下反應,一手拿個枕頭,一手拍上去,打走他。老媽發火了。
大家共處一個空間,最好是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我不趕你,你不打擾我。但是你若一次又一次犯我,我就不客氣了!這個就是老媽的邏輯。
於是她找了靈媒,原來我們這所別墅,因為太長時間沒人住,早已被佔領,而且人數嚇死你,有幾十人。
正常人都嚇死,馬上逃走。但老媽竟然氣定神閒,不走。她說:這所房子我是真金白銀買的,不管幾多世前是你們的都好,現世是我的。道理在我那邊,我就不走。
厲害厲害,佩服佩服。
她跟我說:「如果你因為怕而走,你永遠都再踏不進這所房子。」
於是她一留就半個月,她找人把房子賣了,因為她不怕,我們嚇都嚇死,房子留下來都沒用。
她賣了一個好價錢,賺了好多,我問她房子賣給誰了?
老媽說:「正經人家、一家大細的,我不賣;賣給了一個二世祖用來包二奶的!」
我阿媽,真是我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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