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8日
為針對樓市熾熱,特區政府先後推出三種印花稅。第一是適用於非港人之「買家印花稅」。第二是雙倍印花稅,只要手上持有物業,另外置業便須雙倍付出。最後一招是「額外印花稅」,主要針對炒家。關於這招,若購入物業後只持有6個月便出售,便須另付20%稅率。若持有期介乎6至12個月,稅率是15%。超過12月至3年的,稅率則是10%。
「額外印花稅」推出時為2012年10月,相信對樓市有不少影響。未推出時,每月樓宇成交平均多達7000宗。推出第二個月後,成交即時減至3000宗,2013年每月平均降至4000多宗。這是必然結果。由於持貨超過一年便可少付特別稅率,賣家當然不介意多等三四個月。也可能這原因,2014年成交宗數又慢慢回升。
樓市現在毫無疑問進入下跌周期。地產商財雄勢大,掌握大量資訊,只要看新盤普遍開價態度,便知他們對後市看法。再考慮額外印花稅,樓市下跌速度可能較想像快。理由很簡單,3年內賣樓要多付10%至20%稅率,現在3年時限已過,不用付這特別稅款。從賣家角度,成本較前相對減少,便可減價推出,如無意外二手樓盤因此陸續增加,個別樓價可能跌得很急。
對於目前樓市,政府還口硬,不願減辣招。這是常態,因為政府中人永遠後知後覺。其實趁現在樓市跌勢不大明顯,便應開始放寬各類印花稅,刺激買家入市興趣,平衡樓市波動。若樓市下跌造成羊群效應,到時出招只會令買家觀望。因為期望政府減完再減,不用匆忙入市。買家市場形成後,樓市跌兩三成也不是天方夜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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