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4日
溫哥華一家不很起眼的古董藝術品拍賣行,2015年11月底做成一宗不尋常的生意,一件「不值錢」之物賣得不可思議的好價錢,因而廣得報道,不知算不算好事,尤其對華人來說。
拍賣品是一隻犀牛角。犀牛,是受保護野生動物,早在1975年就禁售一切有關犀牛的物品,除非所售得到專家鑑定來自1975年之前死去的犀牛器官,是次的拍賣品,來自十世紀。拍賣行中人估計可以賣得2萬元(加元.下同),到場的4個亞洲人在叫價後期突然進取,結果以高出估價十倍、接近23萬元成交。一隻讓普通人撿到都不知有何用的東西居然那樣值錢,還不是大新聞。
先是環保人士及野生動物保護界有意見,認為需要檢討的是1975年生效的法例,有必要取消年限,任何時代的犀角都不得出售才合理,事實上就是有了這條法例,也不見得對犀牛角有需要者就會遵守,不時有犀牛被砍角事件發生,活着但無角的犀牛頭上纏上繃帶的照片、角被砍去的犀牛屍體在河邊腐爛的照片在網上隨處可見,2012年就有600多頭犀牛被殺,處境相當嚴峻,白犀牛更只餘下3隻了。
沒有需求就沒有市場,誰是犀牛的消費者?華人。
犀牛角是名貴中藥,中醫相信有去毒、清熱奇功;研成粉末,配上其他中藥,有降血壓、清血液、補心臟等功能;有人相信犀角可催情;又傳古希臘人用犀牛試水是否有毒……
但是,中國官方早於1993年發布正式文件,經科學驗證,得出的結論是犀角所含成分只有角質蛋白,與大多數哺乳動物角質所含成分無大不同,並無醫療功效,法定犀角從藥物中剔除。
為什麼犀牛角還有這樣大需求,以至那樣值錢?這是富有華人的身份象徵:可以用稀有貴藥。象牙也是違禁品,地下市場一直存在,走私象牙事件時有所聞,這兩種動物物品的市場都離不開華人(越南人曾以30萬元買一枚犀牛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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