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
幾天前我曾談及工業革命。文章之要點,在於想引入「物質文明可以帶來精神文明」這個概念。歷史告訴我們,當其時的工業發展,彰顯了「部分人欺壓弱者」的程度,於是社會中湧現了改革的聲音;後者逐漸進化,形成人權運動。在過去兩個多世紀,我們針對不公平的社會,多方面提升了自由、民主、平等的水平。
在工業革命中,新發明例如蒸汽機、紡織機等的出現,不但令「製作」的效率高了,也令「製成品」的數量大大增加了;於是有一個新詞走出來,是為mass production(大量生產)。不要小覷「大量生產突然來臨」可以引致的後果:它可令人措手不及。
舉一個例。一向以來在路上走的,大多數是牲口拉動的車子,速度既慢,也不是一般人所能負擔;所以縱然城市中的路有限,以及人車爭路,也可以勉強應付了。但一旦有人發明了內燃機,繼而有汽車造出來,再而汽車大量生產成本下降,導致路上汽車充斥:那就全然不是「從前那回事」了。
於是馬路上須有交通管理,那得由政府來做;加以立法,由行政部門執法,由法院司法。再者,為了能令交通流暢、所有道路使用者各得其所,令馬路發揮最高效能,政府有需要搜集所有有關之資料和數據,以作出相應的措施。
同樣道理也見於其他範疇。從前教育下一代的方法,是由教師以至學校個別自由發揮的。慢慢地,政府的管制愈來愈廣,愈來愈細緻,也愈來愈嚴格。這些管制是否適當,見仁見智;但總的來說,「須要管」這個基本理念和取向,必然是正確的;換言之,不應「冇王管」。
但在「管」的過程中,在設計方面,必須要有妥善的布置;在施行方面,亦須要有嚴格的操控;否則,不但不能達到原來想達到的目標,更會是因偏頗而「壞了大事」。這類弊端在香港有不少例子。現今的教育局和從前的教育署,正正是犯了「目標正確,但走歪了路」的大錯;大焉者有二。明天續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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