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5日
我校榮幸蒙陳弘毅教授應允下,出任大會的首席演講嘉賓。
陳教授是香港大學憲法教授,亦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當日他的講題是「香港政改分析」。他的演講分三部分,分別是民主的定義、公民提名、確立投票權、優化市民的選舉權力的表述。
(上周論及1. 民主與公民提名,本周續談之)
白票守尾門
2. 政改向前
本港一國兩制實踐了18年,市民一直沒有選特首的投票權。政改到了取捨的十字路口。而基本法第45條亦言︰特首選舉辦法改革須循序漸進。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我們可以先確立投票權,之後再優化選舉。如果否決方案,立法會選舉改革更是遙遙無期。
若選民不滿提委會選出的候選人可以用白票抗衡,若白票佔總票數逾半,選舉即無效。此建議雖未被中央通過,但部分國家包括哥倫比亞和西班牙,也將白票作有效票計。其他國家如英國,則爭取在選票加入「NOTA」(none of the above),是異曲同工,以真正表達人民意願。
3. 普選原則
普選方案除要以(基本法)作依歸,亦應視國際公約的標準為「重要參考依據」。在立法會選舉中除了有民選議員外,亦有四大功能組別議席,各行業均有參政機會。在2017特首選舉中,更會有約500萬合資格選民可參與選委會選出的特首候選人投票。
盼達成共識
陳弘毅教授提出的方案,不失為中庸之道,不卑不亢,務實地在本港政改路途中,拾級而上。
惟望中央政府及不同政治光譜的議員,能夠求大同,存小異,未來再次討論政改時,妥協制定一個「一國兩制」、史無前例的政改方案。
譚國偉博士_優才(楊殷有娣)書院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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