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1日
上一篇談「袋一世」這說法。那是泛民各議員排斥「政改方案」時所說的。他們口口聲聲說:「袋住先」等同「袋一世」。但他們不敢說「袋住先」等同「永遠袋」,顯見是以「一世」之詞取巧。我舉例:如果現有的政改方案在10月1日通過了,而陳大文在10月2日死掉,他無疑是「袋了一世」;不過,那又何妨?
有年輕人馬上反駁。他說,你這個例子十分極端。你那陳大文只多活了一天,他的「一世」當然不算什麼。我大大話話尚有六七十年要捱下去,怎可以「袋住先」?我說:你的話一點也沒錯,但你卻忽略了我那例子中的要點,you have totally missed the point。
要點在於:「一世」說來是毫無意思的,因為我的「一世」,不等同你的「一世」。再者,縱使以邵逸夫先生的「一世」作為標準,也只不過一百零六年。香港人在英國殖民制度下完全沒有民主,前後(1842-1997)共一百五十五年;現亦過去了。縱使等足一百零六年又如何?「袋一世」其實沒有什麼大不了。
當然,香港人都熱愛民主,若能令「袋」的時間短一些,從速向前走,能早一些得到「更符合大眾理念」的民主制度,早些到位,大家都開心。既然如此,我們是不是更須持協調的態度?政府現今提出的方案,肯定已經是走前了一步(這一步算是大步或小步,則是見仁見智),我們何必要完全將其否決,把事情弄僵,無從進展?
再者,「袋住先等同袋一世」完全沒有根據。政府一而再、再而三說還有改善的空間;說了這麼多次,難道還可以反口?如果言而無信,現在支持政改的市民也不會放過政府,更何況還有「不容欺侮」的泛民?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一路商、一路協;一路協、一路商,才可望能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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