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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2日

葉建源 專業為公

守護學者享有學術自由空間

「香港社會非常珍惜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因為它們是保存及開拓知識的重要機制,我們必須小心守護,讓其蓬勃發展,以確保知識的探索和傳授不受窒礙」;「學術自由包括尋求和傳達所相信真理的權利,以及不會因追求和發表不受歡迎的真理而受到懲罰的權利」;「院校自主是容許高等院校自行管治,不受外界干預。院校自主的論據是我們需要提供可促進知識提升和傳授的有利環境」。

以上引述於2007年6月發表、由楊振權法官當主席的《與香港教育學院有關的指控調查委員會報告》。我對報告所調查的「教院事件」永誌不忘,因為筆者是其中一位證人,委員會裁定當時政府高官對教院高層的投訴,即使是出於善意,也屬不當,而且對筆者和鄭燕祥教授的學術自由構成不當的干預。

傳聞獲推薦出任香港大學副校長的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教授,最近不斷受到「建制派報章」無理撻伐,情況有點類似三年前這些報章對包括成名教授、鍾庭耀教授及蔡子強先生等數位學者的密集式攻擊。

包括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大專師生教職員、香港大學學生會、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的教職員和校友等組織,分別發表聲明及聯署,對事件涉嫌人身攻擊及踐踏學術自由表達極度關注。對於這些不當的外界干預,筆者感受殊深,干預學術自由在「教院事件」後仍然一次一次地發生,我們不能冷漠對待,必須合力保守我們文明的學術討論空間。

這次事件可分幾個層次。首次,《文匯報》率先於上月26日報道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的「2014年研究評審工作」結果,質疑陳文敏教授「不務正業」,「過多花心思搞政治拖累了學術研究的質素」,令港大法律學院的研究項目達三星至四星的「卓越標準」的百分比,遠低於中大法律學院。然而,研究評審工作小組副召集人錢大康教授一再強調,評分非為大學排名;而且,港大法學院國際地位和排名甚高,於2012至2014年的QS排名榜連續三年躋身全球二十最佳法學院之列。單憑一個偏頗的數字,再扣連近日發生的政治事件,從而指摘一位院長「不務正業」,實屬渾水摸魚,偷換概念,並非公允持平的報道及評論。

其次,教資會於《文匯報》報道翌日才公布「評審結果」,主席鄭維新先生強調該會對這份報告保持高度保密,在月初委員會開會後即場收回,但兩度拒答何時把報告交予教育局或特首辦。然而,《文匯報》卻可在早一天率先報道,我們十分震驚,擔心這是一次有計劃、有預謀的洩密事件。如果這次事件涉及政府高層,那便是非常嚴重的干預學術與言論自由的事件,當局必須徹底調查。

此外,由1月26日開始至2月9日止,短短十五天內,《大公報》及《文匯報》共刊出47篇批評陳文敏教授的報道或評論。這些瘋狂式攻擊及文革式批鬥,試圖向大學施加壓力,原因之一是傳聞陳教授可能出任大學副校長一職。大專院校任命副校長是院校自主的範疇,不容任何形式的干預。院校自主一旦受到衝擊,影響的不只是香港大學,而是所有大專院校的獨立自主。

昨天,《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在該報撰文,指出有「政府人士」致電港大高層要求否決陳文敏教授的升職,如果事件屬實,這絕對是對學術自由的嚴重侵犯。學術自由與根據《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香港法例第383章)受到保障的意見和發表自由一樣,都是基本人權,也受到《基本法》保障。筆者已致函鄭維新主席,要求教資會對「評審結果」提早公開展開調查,我將在立法會提出質詢,有沒有任何政府官員涉及事件之中,以及當局如何確保院校可享有高度的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

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都是香港珍而重之的核心價值,不容任何組織以政治理由隨意破壞和插手。大專院校是各種思潮薈萃之所在,對於學術自由和言論自由的執着,是學者和知識分子的使命,我們必須珍之重之。

立法會議員(教育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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