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4日
立法會財委會經過數周會議,建制派罔顧「堆焚局」(即環境局)推動源頭減廢及回收再造不力的事實,強行通過極具爭議性的「三堆」撥款(擴建三個堆填區),餘下「一焚」(在石鼓洲興建焚化設施)撥款亦將闖關。
針對「三堆一焚」(即「三堆一爐」)與當局整體廢物管理政策的不足和缺失,泛民議員提出數百項有理有節的動議,盼力守到尾,以期迫使黃錦星局長與建制派正視和改善爭議的關鍵所在。可惜數以百計具建設性的動議不斷遭一眾只懂擔當投票機器的盲撐派無理無情地否決,「三堆一焚」勢必全部通過。
筆者反對「三堆一焚」,亦老早詳盡說明理據,在此不贅(讀者可參考筆者《環境局局長變身堆焚局局長》,刊2014年2月25日《蘋果日報》;《張宇人無法無天 堆焚局無心無能》,刊2014年11月27日《星島日報》),如今再度撰文,是要指出筆者提交一批五十個議案的目的,是為突出「三堆一焚」的荒謬和理虧,同時提供機會予堆焚局回應質疑和民意,惟黃局長與保皇派不得要領。
「三堆一焚」面對多輪質詢及數百動議,乃「堆焚局」未作明確解說之果。筆者堅信,議員受市民所託,以最基本的提案權和質詢權,全面監督和審視政府種種行徑,此乃代議士與生俱來的天職,任何人自願放棄自身職責或權利,雖與人無尤,卻有負選民。按上述議案例子,筆者用心提案的構思,相信讀者不難領悟:首、次項分別本應由議會的漁農界、工程界等所謂功能組別提出;其他則關注能源、電力、海洋生態、空氣質素及市民健康等議題。若不幸遭議員反對,實屬詭異。
立法會不公不義的組成結構,滋生了盲撐派和功能組別當道的生態,他們或因種種理由對「三堆一焚」有保留,仍須唾面自乾地支持,猶如自我放棄監察政府施政的權力,連提問這最基本的責任也不敢做。
當立法會的多數如此背棄民意、自甘墮落的態度,不但苦了將軍澳、北區、屯門及長洲的居民,更害慘早已緩慢的本港環保政策的發展進程。最不堪之大禍,乃令「堆焚局」每次談及廢物管理時,也不能堂正抬頭或深中肯綮。
看來,「堆焚局」還原環境局的正名之旅,路長而遠。
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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