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6日
中共決定2014年10月召開十八屆四中全會,「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這個在中共黨史上還是第一次的舉措,在中國法律界引起前所未有的反響。許多早就盼望中國走上法治道路的法律專家學者表示,令人敢對法治中國期待的是,中共新高層能夠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須「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依法治國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事實上,全面深化改革以來,中國社會正在發生深刻變革,利益訴求日益多樣,人們對法治的期待愈來愈強烈。而在現實生活中,法治權威不張、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司法不公、徇私枉法以及信訪不信法等現象依然存在。有些領導幹部不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習慣於運用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甚至撇開法律另搞一套,侵犯民眾權益事件時有發生。可以說,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作用。當局決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可謂順應形勢,反映民意。
法律專家學者指出,總書記習近平9月5日在慶祝全國人大成立六十周年大會上講話強調「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顯示在為四中全會吹風。
法治中國 積極推行
四中全會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到底包括哪些問題呢?
法律專家學者試測,四中將根據習近平提出的「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家國、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總體思路和法治中國建設的「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針,着重研究以下問題。
一、關於推進治國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亦即法治化的問題;
二、關於堅持和完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包括如何提高各級人大地位,使其成為名副其實的國家權力機關;如何加強人大對「一府兩院」(政府、法院和檢察院)的監督,使其不再成為橡皮圖章;如何確保人大使中國走向有法可依道路的問題。
三、關於建立健全憲法實施機制,實行依憲治國、依憲執政,黨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的問題。
四、關於加強改進立法工作,確保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的問題。
五、關於公檢法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辦案,不受任何機關(不僅是行政機關)干預的問題。
六、關於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讓百姓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問題。
七、關於構建反腐倡廉體制機制,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裏,使公務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問題。
八、關於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使領導幹部帶頭成為法治精神踐行者的問題。
法律專家學者指出,由於依法治國也是積重難返的老大難問題,人們不要求上述八個問題一次性一籃子解決,只期望能有比較明確的指引、原則性決策、關係全局的問題先突破,就心滿意足了。
如所周知,人大是國家權力機關,地位很高,依法治國必須充分發揮人大的作用,但這裏有一個如何理順黨的領導和人大作用的關係。不少法律專家學者都曾談論過這個問題,卻都難以說清楚。
完善人大 必須法治
對這個問題,習近平在「九.五」講話中首次發出新指引。法律專家學者研判,認為習指引的要義有三:
一、黨要維護憲法法律權威。黨發展人民民主必須堅持依法治國,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並且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二、黨必須堅持把依治國作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斷把法治中國建設推向前進。
三、黨要通過人大制度,弘揚法治精神,依照人大及其常委會制訂的法律法規來展開和推進國家各項事業和工作,保證人民平等參與,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尊重保障人權,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
法律專家學者解讀,這三項指引能否實施,關鍵在黨。
公平正義 司法天職
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國應有之義的重大問題之一。正如法律專家學者指出:
一、「國無法則人無矩,法不公則國不穩」。司法是司法機關依法辦理案件的專門活動,承擔着權利救濟、定紛止爭、制約公權的社會功能,擁有「生殺予奪」的大權,不公可能人頭落地。
二、在社會生活中,人們的生命、財產、健康和安全等各項權益保障都與司法制度密切相關,司法被稱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三、司法是老百姓講理的最後一條路,此路不通就等於斷了後路,甚至會走向違法的不歸路。
四、司法不公,再好的法律也沒有威懾力,甚至淪為可以隨意塗擦的「文字遊戲」。
五、司法如果被權力干擾,會讓公平正義很受傷。
六、司法可以神聖,但不能神秘,司法愈神秘,公平愈難尋。
隨着反腐敗的不斷深入發展,中央開展了整治違法辦案減刑、假釋和保外就醫等專項行動。中央政法委2月出台新規定,對職務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三項罪犯,判無期徒刑者經幾次減刑後實行執行刑期最低不少於17年,判死緩者最低不少於22年。8月又出台新規定,將包括山東省泰安市前市委書記胡建學在內,至少有7名曾擔任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保外就醫罪犯重新收監。
目前,全國檢察機關已建議將711名罪犯重新收監,其中有原廳局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76名。這些新規定,覆蓋了刑事訴訟活動的偵查、批捕、起訴、審判等全部環節,形成「防錯糾錯」制度鏈,為防止出現冤假錯案、保障司法活動中的人權提供保證。
法律專家學者指出,司法肩扛公正天秤,手持正義之劍,關乎公民的名譽、財產、自由乃至生命。讓百姓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是司法機關的天職。四中全會應對司法公正有明確指引。
2014年9月12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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